一九二〇年五月四日,胡适和蒋梦麟写了一篇《我们对于学生的希望》一文,登载在《新教育》第二卷第五期上。文中说:“这一年的学生运动,从远大的观点看起来,自然是几十年来的一件大事。从这里面发出来的好效果,自然也不少,引起学生们的自动的精神,是一件;引起学生对于社会国家的兴趣,是二件;引出学生的作文演说的能力,组织的能力,办事的能力,是三件;使学生增加团体生活的经验,是四件;引起许多学生求知的欲望,是五件;这都是旧日课堂生活所不能产生的,我们不能不认为是学生运动的重要贡献。”又说,“简单一句话;在变态的社会国家里面,政府太卑劣腐败了,国民又没有正式的纠正机关(如代表民意的国会之类)。那时候,干预政治的运动,一定是从青年的学生界发生的。汉末的太学生,宋代的太学生,明末的结社,戊戌政变以前的公车上书,辛亥以前的留学生革命党,俄国以前的革命党,德国革命前的学生运动,中国去年‘五·四’运动与‘六·三’运动,都是同一个道理,都是有学生的理由的。”但是他却又认为这种学生运动是很不经济的不幸事情。他们说:“单靠用罢课作武器,是最不经济的方法,是下下策,屡用不已,是学生运动破产的表现!”
三·一八惨案发生的次日,王世杰在胡适家中大放厥词,他一言不发,实际上是默认王世杰的谬论。他也认为这次学生运动不是自觉的,而是被牵着鼻子走的,是最不幸的事情。他深知众怒难犯,不敢公开反对,只在内心不赞成。
不久,五·卅惨案发生,全国人民愤怒。这次引起的学生运动不亚于五·四运动,他也承认学生是自觉的,是有理由的。他为上海惨案事件,写信给当时任北洋政府的外交总长沈瑞麟,提出处理惨案的建议。可是事隔数月,他到武昌大学去演讲,他说:“‘五卅’沪案,闹得全国纷扰,你们应该走的一条路,就是闭门读书,不管闲事。”于是武大李翊东写了一封公开信给胡适,驳斥他的谬论。胡适还是坚持一九二〇年的意见。
一二·九爱国运动,是北京各大中学生举行的一次规模很大、声势浩大、英勇奋斗的游行示威运动,这次运动引起的深远影响,不亚于五·四运动。这时,胡适主办的《独立评论》拥护蒋介石的“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政策,他自然地反对这次学生运动。历次北京的学生运动,都是以北京大学为首,从来没有因参加运动而开除学生的事件。可是当时北京大学是在蒋梦麟、胡适等统治之下,竟开除学生。我在德国遇见的北大同学陈某,河南人,就是参加一二·九运动而被开除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