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改名这消息告诉我的,是当时还很“小”的填词人黄伟文。乍听,我竟误会了那新改的艺名是王“妃”。情绪于是马上高涨起来,因为我一厢情愿地认为她是立心要从那个充斥着浓浓小女人气息(靖雯=文静)的小台阶走下来,昂首阔步晋身prima donna 的大世界。果真自命“王妃”,除了是显示一种架势(纵然不比“皇后”气派),亦未尝不是自我揶揄,如此一刀两面,岂不十分有趣?
却没想到改名的意义原来是恢复行使使用本名的自主权!所以,1994年那张叫“Faye Best”的精选对王菲来说,才是第一次尝到“成名”的滋味。然而真正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地拿下港台大陆流行乐坛半壁江山的,是在几个月后推出的《胡思乱想》。
1994年无疑是“王菲”作为品牌开始丰收的一年。她的名字由此变成了“个人风格”的代名词。不论是音乐(由歌星升级至唱作人)、演艺(王家卫让她在《重庆森林》中演“自己”——她那漫不经心的、游荡式的表演方式,与片中戴上假发努力使人看不出她是谁的林青霞一比较,确实有四两拨千斤的效果)还是时装(别忘记在年终四台颁奖礼上她的毛毛内裤装如何把娱乐版头条一网打尽,同时也开创了港星做演唱会,服装必须搞怪的风气),她都是那么地与别人——土生土长的香港人——不一样。她的“不一样”,有时候是因为她既有港式文化的影子(阴影?),但又明显地不断与它进行对抗。《didar》之后的《浮躁》便是最佳例子。可惜市场效应并未因王菲在音乐品位上的坚持而受到动摇,所以尽管她早在1995年已声言不再灌录广东大碟,至今仍在每只国语大碟内附送三四首广东歌。
不过,消费流行音乐的人们大多数志不在歌曲而在歌者。他们最终渴望看见的,还是艺人的绯闻和丑闻。因此,王菲虽早在九十年代中期已把大陆音乐人如窦唯、张亚东引进香港乐坛,但只能泛起小小的涟漪。反而大众对于王菲个性的认同,却是建立在她本人如何在北京的寻常巷陌中为窦唯“倒痰罐”,以至日后的未婚生子、离婚,以及与谢霆锋发展出“神雕侠侣”式的忘年恋。换了王菲是一名香港女,我敢说,香港人一定会对她的全部所作所为嗤之以鼻,(君不见张柏芝的待遇?)但由于王菲是北京人,势利的香港人才不敢随便造次,或动辄以cheap 或下贱等标签来诋毁损耗她。
王菲作为王菲,容或没有解放香港所有的女性,但这名字起码让人把香港人的势利看清楚。此外,她还印证了一个香港人逐渐不敢相信的“神话”——有个性便有勇气,有勇气便有力量。
200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