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花地册子》原先另外拟有几个章节,写的时候放弃了。包括买书的经历,实在太过琐碎平凡,所以从略;又打算写看电影的记忆,可是说来话长,不如另找机会。看画的事情已经专门写了本小书,这里只补充一句,世间有两位画家与我最是心灵相通,一是鲁奥,一是马格利特,这正好反映了我的情与理两个方面。关于音乐没有说到,可是这也没有多少好讲的,因为在这方面纯粹外行,正好前不久给朋友写信时提及,不如抄在这里算了:“最喜欢的是中世纪修女或修士的无伴奏歌唱,在法国买到几个CD,视为珍宝,真是丝竹之声不如肉声。此外喜欢室内乐,尤其是四重奏,总觉得仅仅是演奏者彼此之间的交流,而观众不过是旁听而已。我认为旁听是最理想的一种接受方式,无论艺术,还是文学。独奏就未免强加于人,交响乐又多少有些造势。交响乐最喜欢肖斯塔科维奇的,因为最黑暗。有两样儿不大投缘,一是狂气,一是甜味,此所以对贝多芬和柴科夫斯基皆有点保留也。至于约翰·施特劳斯那种小布尔乔亚式的轻浮浅薄,洋洋自得,则说得上是颇为反感了。”
这里除《插花地册子》外,还附有《如逝如歌》,不过按理说后者应署名方晴才是。用不着一一指出它们的相通之处,但是彼此实在有些联系。说得上此详彼略,此略彼详,如果都略过了的,要么是我不想说的,要么如前所述,是已经遗忘了的缘故。这并不足惜,个人的一点琐事,遗忘了也就算了。现在写这本小书,正是要趁记忆全部遗忘之前,把其中一部分强行拦下。然而这正是我所担心的,兴许分不清其间孰轻孰重,甚至孰是孰非。尝读知堂翁校订《明清笑话四种》,见有“恍忽”一则云:
“三人同卧,一人觉腿痒甚,睡梦恍忽,竟将第二人腿上竭力抓爬,痒终不减,抓之愈甚,遂至出血。第二人手摸湿处,认为第三人遗溺也,促之起。第三人起溺,而隔壁乃酒家,榨酒声滴沥不止,意以为己溺未完,竟站至天明。”
我怕的是如这里所挖苦的不得要领。倘若是说别人的事,不得要领倒也罢了,一句“误会”便可以打发了事;说自己而不得要领,岂不像这里抓痒起溺之人一样可笑了么。因此又很想把这本书叫做“恍忽记”,不过这也许该是我一生著书总的名字,那么暂且搁在一边,留待将来再使用罢。
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