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要记述几个人,他们先后对我的阅读和写作产生过重要影响。第一位是我的父亲沙鸥先生。我对父亲开始有印象,是在一九七○年,“文革”后他第一次回家,那时才四十多岁,人很瘦,头发很黑,梳向一边,总爱穿一件蓝色的中式罩褂。我还很不懂事,不知怎的对家里忽然出现的这个陌生人颇为抵触,记得有一天他买了一包炸鱼,其中一个鱼头特别大,我竟疑心有毒,拿筷子扒拉来扒拉去,气得父亲把它一下子扔到门外去了。大概是因为父亲讲的那些故事,才使我们变得亲近起来。而此后二十几年间,我们在一起相处的日子加起来也没多长,一直到我三十五岁那年,他因病去世。如果要讲对父亲的印象,那么“诗人”二字庶几可以概括一切,他的很多行事也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理解,这并不是要辩护什么,人已经作古,无须乎任何辩护了。父亲的诗人气质几乎表现在所有方面,古诗所谓“座上客长满,樽中酒不空”和“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都可以拿来形容,他好客,好激动,好凑热闹,好管闲事,好为人师;文思又特别来得快,下笔千言,毫不费力。他的一生,也可以用古人关于“沙鸥”的两联诗词来描述,即早年志向有如杜甫的“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而后来心境则好似辛弃疾的“拍手笑沙鸥,一身都是愁”了。
父亲自己的著作“文革”时与藏书一起被抄走了,他又从朋友处找到一些,留在家里,成为我最初的文学启蒙读物。我开始写的几百首八行诗,明显受到他的影响,而且几乎每首都经过他的修改。从另一个方面讲,我对他的创作历程和作品也比较熟悉。父亲从一九三九年起手写诗,最早几年的作品我读得很少,据他在《关于我写诗》里介绍,“我在苦闷中写诗,用诗来表达自己的苦闷。”“我写得很认真,也还美,只是没有特色,没有我自己的个性。”他有特色和自己的个性,还是从一九四四年写四川方言诗开始。我读到的《农村的歌》(一九四五)、《化雪夜》(一九四六)、《林桂清》(一九四七)和《烧村》(一九四八)这几本集子,都是此类之作。诗中描写四川农民的苦难生活,曾经使我深受感动,特别是那首《红花》,多年后我还专门写过一篇鉴赏文章。当然现在看来,用方言写诗,在艺术上不可能是多么有价值的探索。父亲一九四九年以后写的十来本诗集,像《第一声雷》(一九五○)、《天安门前》(一九五三)等,后来他认为都是失败之作,我当时读了也不大感兴趣。记得有一次王亚非提到父亲的名篇《太子河的夜》和《做灯泡的女工》,我把诗找出来,父亲看过,带点诧异地说,好像也没什么意思啊。
到了《蔷薇集》(一九五七)出版,父亲的诗风才有变化,收在那里的《海》、《海鸥》等已经是很精美的八行诗了,但这本书有些杂乱,好诗不多。他自己最喜欢的诗集还是《故乡》(一九五八),我不知道读过多少遍,有些篇章还能背诵。《初雪》(一九六三)是另一本父亲自己喜欢的集子,我也反复读过。《故乡》和《初雪》从它们写作的时期来看,应该算是异端了,虽然所收并不都是精纯之作。比较起来,《故乡》比《初雪》更整齐,也更美。这两本书向我展示了这样一位诗人,尽管有着时代深深的烙印(这在我当时的意识里并非一件坏事,甚至是无可置疑的前提;改变这一看法是多年以后的事情了),但仍然恪守着一条艺术的底线,也就是说始终不放弃对美的追求,不忽视诗与非诗的区别。我觉得这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