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理由(1)

“90后”的大学校园有点劲爆。新学年开始不久,有位高年级男生就迅速锁定了一位刚刚入学的女生,认识还没几天,居然捧着大把玫瑰当众表白了。学妹轻轻问了声“为什么喜欢呢?”学长转出一句很文艺的台词,“爱是没有理由的”。围观者开始拍手起哄,都觉得小学妹快要hold不住了,不料她应答得很沉着:“是吗?可我听人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然后便淡定地转身离去。这段传闻的真假姑且不论,谈到的问题倒是令人回味:爱究竟是否需要理由?什么构成了爱的理由?

恋人之间的爱情大概是需要理由的。两个陌生人,原本非亲非故,要成为亲密无间的情侣,是彼此自由选择的结果。爱上一个人的理由可能千变万化,有些比较清晰“客观”(比如人品、性格、外貌、才华、气质、财富和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吸引力),有些则相当神秘主观(比如“只是因为在人群里多看了你一眼”),但无论如何都是因为感受到所爱对象的“好”,是因为“好感”才萌生爱意。如果最初体会的“好”淡漠了或消失了,爱情关系也就可能变化。有人善于“时时更新,生长,创造”,重新发现彼此的好;有人则心灰意冷,直到有一天移情别恋。说到底,恋人之间的爱终究是有条件的,以所爱对象的“好”为理由,可以称作是“对象依赖”的爱。

但另有一种爱与此不同,并不取决于对象的品质,最典型的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这种亲密关系基于特殊的血缘身份,不是选择的结果,而是给定的。所以,通常我们不会去问一位母亲为什么会爱她的孩子,因为这是不言自明的。若是有位母亲说“因为我这孩子特别聪明漂亮,所以我很爱他(她)”,才会让人感到奇怪,因为言下之意好像是,如果这孩子没那么聪明漂亮,她就不会如此爱他(她)。所有的母亲当然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更聪明更漂亮,但这不构成母爱的前提条件。母亲也不会因为孩子不够出色而改变自己的爱。这种爱几乎不需要以所爱对象的“好”作为理由。若要说有什么理由,那就是无可选择的身份特征。这可以称作是“身份依赖”的爱。

延伸开来说,我们对母语、故乡和自身文化传统的爱,在很大程度上都是身份依赖的。比如,我们无须证明(常常也无法证明)自己的故乡更美,仍然会偏爱自己的故乡,同时我们也理解别人偏爱他们的故乡。因此,基于身份依赖的爱可以被视为“正当的偏爱”。人们常常赞美自己的故乡,这与其说是爱的理由,不如说是爱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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