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的婚姻观(1)

2011年8月出台的《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引发了沸沸扬扬的争论。在各种误读与不断澄清之后,有一点变得明晰起来:婚姻中男方的父母才是新司法解释的最大受益者。多年来民间流传着一种说法,“生儿是建设银行,生女是招商银行”。孩子的性别与父母的经济优势没有任何关联。但在男方提供婚房的风俗下,老人往往要倾其一生的积蓄为儿子准备婚房。在高房价时代和“无房不婚”的潮流中,他们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就预期行为而言,新司法解释有助于扭转“建设”对“招商”的不平衡趋势,形成男女双方共同投入“建设”的新风尚,这不仅更加公平合理,也还可能强化同甘共苦的凝聚精神。

女性在婚姻中的角色和地位是相关讨论中的另一个焦点。在一种地摊文学式的典型故事中,总是有一个事业发达却负心背叛的丈夫,抛妻弃子带着房产与年轻的“小三”再婚,也总是有一个为操持家务、相夫教子放弃工作的妻子,离异时已经“人老珠黄”而且一无所有,只有含辛茹苦地抚养孩子长大,天理何在啊?!对这类悲情的控诉,互联网上有各种不同的回应。有专业律师出来澄清说,婚后的所有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哪怕妻子完全不工作,也享有丈夫收入的一半,当然也就占有房产在婚后按揭部分的一半。因此“操持家务、相夫教子”与丈夫的工作在经济上是等值的,何况还有孩子的赡养费以及离婚“过错方”的补偿费,说“一无所有”是在夸大悲情。但即便如此,人们还是感觉丈夫与妻子截然不同的命运。于是有人感叹:为什么婚姻中受伤害的总是女人?!

有调查研究发现,中国离婚率连续多年攀升,主要原因是婚外情所致。而出轨的丈夫要远多于妻子。但这也意味着介入婚姻的第三者以女性居多。那么是不是可以说,每一个伤害女人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女性帮凶?有人说这是年轻女子对中年妇女的掠夺,也有人说年龄并不重要,姿色魅力才是“凶器”。这时候会有更敏锐的论者出场发言:不要唱什么“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妻子和“小三”都是受伤害的牺牲品,罪魁祸首还是那个负心汉。这类议论表达了对男权主义现实的伤痛体验与不满。但反讽的是,许多女性在反抗男权的同时却仍然肯认了男权主义的观念:男性应当以事业立足,他们的成功应当体现为物质财富;女性应当在家务和抚养孩子的方面做出更多的贡献,但这是被女性自己也视为低等的劳动,而姿色魅力才是女性最大的“资本”,应当用来交换、保护或争夺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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