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罕布什尔旅馆(1)

有评论说约翰·欧文是一个很难定性的作家,但就我而言,从某种意义上说,此人又是最容易被指认的一个作家。毋庸置疑,像约翰·欧文这样的作家,只能是一个美国人,他的那一系列迷人的作品,只能在美国文学中出现。就好比,我们很难想象冯内古特或者 J.D.塞林格这等美式的重量级人物会诞生在俄罗斯一样,我们也无法想象曹雪芹会诞生在美利坚。的确,20世纪 60年代以降,美国文学中奇峰迭起的这一路小说,已经成为美式文化的一个特产,那种“冷幽默”与“热悲伤”,除了美国人,其他族类是万万搞不出来的。在这一路小说中,天才的 J.D.塞林格大约更虚无一些,所以“冷”多于“热”,而冯内古特更玩世一些,不遁世,但也不入世。到了约翰·欧文,则更加好莱坞化了一些——用无数哀愁来建构一个不失积极与乐观的美国梦。果然,约翰·欧文也的确深受好莱坞的青睐。这除了得益于欧文作品中那种不同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等先锋实验写作的“传统”气质,更是因了其作品中“哀而不伤”的调调,恰好符合好莱坞那种长盛不衰并且永远有效的主旋律。在这个意义上,欧文这个出色的家伙,比他的其他美国严肃文学同行更受好莱坞热捧,就是可以被理解的了。他的多部作品被改编成了电影,其中《苹果酒屋的法则》更是一举拿下了奥斯卡金像奖改编剧本奖,使他成了为数不多的获取此项奥斯卡金像奖的严肃作家。

如果以好莱坞的眼光为标准,这本《新罕布什尔旅馆》同样不失为一部电影的绝佳文学脚本。这是关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一个家庭三代人经营旅馆的悲喜剧,爷爷巴布是个没什么成就的中学足球教练,读哈佛的爸爸温斯洛在旅馆打工时邂逅妈妈玛丽,之后以闪电的速度一连生了五个小孩,大儿子弗兰克是热爱制作动物标本的同性恋,大女儿弗兰妮暗恋强暴她的学长,二儿子约翰是个有恋姐情结的健身狂,小女儿莉莉是个梦想着要长大的侏儒,小儿子蛋蛋有选择性重听,家中宠物是只固执的笨熊和一头臭得要命的老狗。这一大家子人经历过种种惊险和奇怪的遭遇,却始终没有放弃对理想、对家庭、对爱的热情和追寻。

——这,难道不是一个典型的好莱坞式的美国梦吗?

但是且慢,在满足了好莱坞式的审美的同时,约翰·欧文终究还是这个时代活着的美国杰出小说家之一。和他所有的佳作一样,在《新罕布什尔旅馆》这部长篇中,欧文依旧展现了许多小说家同行都难以望其项背的写作高度。他用文字,雄辩地证明了,小说艺术那种无法以电影镜头取代的魅力。

看看在这部小说中他是如何开头的吧:“父亲买熊那年夏天,我们都还没有出生——甚至连个影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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