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与有味

记得梁启超有一篇说“趣味”的文章,解释了人生趣味的所在,他举例说读书是有趣味的,做官是没趣味的,当时读了很感佩。现在想想,觉得“趣”和“味”的境界不太一样,有高下的差别,在生活中追求“有趣”,还远不如寻取“有味”。

生活里有许多“有趣”的事,却并不“有味”。

譬如说一个善于讲黄色笑话的朋友,使大家笑得前仰后翻,趣事连连,但稍一停歇,只觉得下流,毫无余味。

宴席上没有人打“酒官司”,也很寂寞,但若缠住一家,百般激将,当时有趣,当然是恶趣,事后也毫无余味。

醉后荒唐的事一大堆,有趣则未必,可具乏味。

负情者、偷情者的罗曼史,可能曲折有趣,高潮迭起,但一样无味。

古语说:“美女不病不娇,才士不狂不韵。”病美人的柔怯可怜,令人觉得娇弱可爱;狂才人的放轶不羁,令人觉得怪异可喜,仔细想想,这种不能“全其美”、“成其才”的人,最多算有趣,并不有味。

又譬如古今的官场升降吧,造势的,若进若退的,跑出黑马的,谈论起来,像猜灯谜,一时的宦海变幻,是市井间热门的话题,煞是有趣,却十分无味。如果谈论间有人加插一句哪位大官和我有交往,那就尤其意味索然。

生活中也有许多不是“有趣”的事,却非常“有味”的:

譬如别人有好东西,我不肯浪费,更不忍摧残,不是故意要讨好主人,而是我自己惜福惜费,就很有味;别人有善事,我替他颂扬,更乐于助威,不是故意要教人感谢,而是我自己称心快意,就很有味。

种花栽竹,不一定有趣,却很有味,因为种花栽竹,不限于“人巧”,而入乎“天巧”,人巧往往有趣,天巧才真正有味。所以在笼子里养鸟,尽管遛鸟有趣,却一无深味。

能救活一株花木,救活一次鱼鸟,这种快乐是有味的,所以许多佛徒的念佛放生,那贪求“冥报”的念头尽管没趣,但那慈悲的一念,仍很有味。

听说某作家不喜欢让自己的文章和别人的选在一起,对于各种“选集”都予拒绝,众人在“竞进”的时候,他一人却“独退”,或许会令人不悦的。所以这种“羞与哙伍”的傲岸不见得有趣,但这睥睨逍遥、独立苍茫的孤高眼神,却极有味。

“趣”与“味”既是如此不同,所以做人能“幽默有趣”固然好,但还不如“深远有味”;交十个诙谐风趣的朋友,固然是人生一乐,也远不如一个回味无穷的朋友,才是一生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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