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的做法有很多,可以煮、烤或炸着吃,可以热着吃也可以凉着吃,可以整吃也可以零吃,还可以浇汁,还有剔骨、去皮、填馅等吃法,无一不鲜。早在大革命以前,法国曾有三个地方争夺优质家禽基地的称号,这三个地方是科镇、勒芒和布雷斯。
若论阉公鸡,哪家属第一确实不好说,不过一般来说前两家略胜一筹;但若论小母鸡,则布雷斯绝对无可匹敌,号称一绝。它们体形浑圆如苹果,即使在巴黎也不常见,只能偶见于还愿者的供品篮中。
论火鸡
若论新世界带给旧世界最好的美食礼物,非火鸡莫属。
有些自以为是的家伙固执地认为古罗马时代的人类就爱吃火鸡,查理曼大帝的婚宴上也有火鸡,因而否认是耶稣会教士将这一美味带回欧洲的说法。
让我们用两点事实反驳这些人的谬论:首先,“火鸡”一词在法语中意为印度鸡,因为美洲一开始被称为西印度群岛,人们把它的原产地搞错了;其次,火鸡的样子一看就是外来物种。科学家的判断是不会出错的。
我对上述观点没有疑义,经过我的周密研究,我的观点如下:
(1)火鸡在17世纪末才在欧洲出现;
(2)火鸡是由耶稣会教士引入的,他们曾经在布尔日的一个农场里大量饲养;
(3)火鸡由耶稣会的养殖基地传遍整个法国,因此在许多方言里“火鸡”一词与耶稣会教士相同,这种叫法一直沿用至今;
(4)火鸡的唯一原产地是美洲(非洲不产火鸡);
(5)火鸡在北美很常见,人们孵化火鸡蛋或捕捉小火鸡然后饲养、驯化,由于饲养方式接近火鸡的自然生活状态,驯养火鸡的羽毛与野生火鸡没什么两样。
综上所述,我要向耶稣会教士们为引入火鸡而付出的努力表示加倍的敬意,同时还要感谢他们将奎宁,也就是英语所说的“耶稣会树皮”带回来。
我的研究表明,火鸡引入法国之后有一个逐步适应本地气候的过程。学生们对此课题进行研究后发现:18世纪中叶,每二十只孵出的小火鸡中只有不到一半能够长大;而现在,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火鸡的成活率已经上升到百分之七十五。暴风雨是火鸡的致命威胁,当巨大的雨点被风刮着打在火鸡柔弱而无保护的脑壳上时,它们就会死掉。
食火鸡者
火鸡是家禽中最大的一种,即便称不上绝顶佳肴,也算得上餐中美味,难能可贵的是它能满足社会各阶层的需求。漫漫冬夜,耕田农夫或者葡萄园主端坐在餐桌旁准备款待亲朋,烤炉里会烤什么呢?答案是一只火鸡。当一个工作勤勉的艺术家难得约上三五好友共度假日,你猜餐桌上的主菜会是什么?一只填上香肠肉馅或者里昂栗子的火鸡。高档的美食会所,与会嘉宾避谈政治而大谈美食,猜猜看第二道菜客人们最想吃什么?一只松露火鸡!……
我在自己的私人备忘录中写道:在美味的火鸡面前,纵然经验再丰富的外交官也会两眼放光。
火鸡金融学
火鸡养殖引进法国不仅增加了百姓的收入,同时带动了一个重要产业。通过饲养火鸡,农民更容易缴清租金,也更容易给女儿攒足嫁妆,城里的食客要想在宴席上吃到这种外国美味就必须舍得花大钱。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松露火鸡:从11月上旬到2月下旬,巴黎每天消费的松露火鸡是三百只,依此可以推断,全国的总数是三万六千只。按照每只火鸡至少二十法郎的价格计算,总共就是七十二万法郎,这绝非一笔小数目的流动资金。此外,还有大致相同数额的金钱用于消费松露鸡、松露野鸡、松露山鹑等菜肴。这些菜肴每天在橱窗中展示,即使掏不起钱的食客也会看得垂涎欲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