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米丽安 最早给了我写作的动力,那是我十八九岁的时候。她是一家小农场上的穷丫头。她家甚至比我家还穷。但就是她家的人让我开了窍。而且是为了她,米丽安,我写了一篇儿一篇儿的诗歌,还写了本儿小说。我在家里偷偷儿地写,假装在学习功课:是在厨房里写,周围是家里人在忙碌。我父亲讨厌学习,讨厌看到书,他恨我们潜心读书。而我母亲则喜欢看到我们为“出人头地”而老老实实念书。她是想让我们为她增光。当然,我一写诗歌或小说什么的她就能明察。她很是精明。我是在学院的作业书上写作的,而且是把作业本插到书架上其他书当中。可她清楚,而且她会趁我不在时读我写的东西。不过她从来没对我说过什么。我也没对她说起这事。她还知道,我总是把那些写了东西的纸片带给米丽安看。可怜的米丽安,她总是认为我写得精彩,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早就不写了。而对她来讲,我或许就不该写什么东西,因为我从来没想过当作家,也没认为自己有什么不凡之处。我通过大学考试后,觉得自己挺聪明,但因为自己身体不强壮,我认为自己比大多数人都没有指望,我是个体弱之人!如果没有写作,我或许早就死了。是因为我能表达自己的心灵,我才得以活下来的。
直到我22岁上到诺丁汉读大学学院,一个艳阳暖和天,学院只上半天课,我母亲想让我回家过。我们两人独处时,她拿出我重写《白孔雀》的本子,那一段写的是新娘在通往教堂的小路上奔跑的情景。她戴上眼镜,读起来,脸上露出逗趣的表情来。
“我的儿呀,”她语气调侃而不乏嘲弄,放下本子,边摘眼镜边说,“你怎么知道是那样呢?”
我怎么知道!我的心滞住了。她是把这当成一篇学校里的作文了,把自己当老师了,既和蔼又有疑虑。那一刻我从她眼神里看出了她对我的轻蔑,不仅是轻蔑,对我的自负还有点敌视。我或许能按照常规“出人头地”,甚至可以当一个周薪三镑的学校校长,那比起我父亲来可是高出了一大截子。可我竟敢要靠自己的本事“弄懂”学校里没学过的东西!—好么,那就算我胆大妄为了。
于是,我成了伦敦郊外克罗伊顿镇上的小学老师,教的是男校的孩子,年薪90镑。我不喜欢干这个,我不是当教师的料。我用晚上的时间写作,但从不把自己当作家看。写作让我感到十分快乐,而且米丽安喜欢我写的一切。我没再让我母亲看我写的东西,怕她又觉得可笑、疑虑。到了现在,让我的家人感到烦恼的是,我写的是谁也不想读的破书。当然他们不想读,但还是得浏览一遍,那是因为,我猜,他们仍然还深深地“爱”我,爱的是我这个兄弟,而不是令人尴尬的D. H. 劳伦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