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工作报告》稿和《十年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出:从1978年到1985年,要新建和续建120个大型项目,其中有十大钢铁基地,九大有色金属基地,八大煤炭基地,十大油气田,三十个大电站,六条铁路新干线,五个重点港口……
这是一个庞大的建设规划。按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这么大的摊子,超出了刚刚从“文革”中走出来的中国的实际建设能力,一旦全面铺开,是很难收拾的。这120个大项目,最初是1977年由国家计委在《关于经济计划的汇报要点》中谈到“六五”计划任务时提出的,后经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总的来讲,这些任务和设想,反映了当时领导层和党内外同志想把“文革”期间遭到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搞上去的急迫心情。如果这种心理得到了错误引导,势必会使建设的航船走入盲区。
二中全会开幕的第二天,陈云在东北组会上做了一个发言,开始在党内给人们“打预防针”。他主要讲了五点意见:
第一点,陈云首先提出要处理好农、轻、重的关系,他强调:“要把农业放在必要位置上。”
陈云说:
对农、轻、重的次序,在实际执行中,往往没有这样摆。在党的高级干部中,对农业搞上去要费相当劲儿的认识,不一定一致。报上讲到要建设工业省。却很少听到要建设工业农业省。中国的特点是人口多,耕地少,耕地中还要有一部分种植经济作物。美国人口少,土地多,气候好。苏联的土地也比我们多。我们前几年每年要进口四五百万吨粮食,今年还要进口七百万吨,因此首要目标应是减少一些进口。即使今后产量达到八千亿斤,人民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人均水平比起国外来说也还是低的。要把农业搞好,除开展学大寨运动外,还应采取一些必要措施,如南水北调,建设商品粮基地,增加农业投资等等。
第二点,陈云提出了工业的重点问题,他强调:“工业生产的重点在提高质量。”
陈云说:
今年钢将达到年产三千万吨,如果质量好,是很顶用的。其他工业也是如此。质量不好是最大的浪费。
第三点,陈云提出在建设问题上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他强调:“今后几年,既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也要有必要的集中。”
第四点,陈云提出了人才的使用和培养问题,他强调:“技术力量的来源既要靠改进各级学校的教育,又要靠发挥现有技术人员的作用。”
他对现有人才的使用状况是担心的:
建国28年来,我们已培养出100万理工科大学毕业生、500万中专毕业生,这些人才应当是各部门的骨干,但现在有些没有被摆到适当位置。
第五点,陈云进一步提出要提高生活质量。他说:
要设法改善副食品、肉类供应,不要等农业增产以后再解决。可在短期内进口饲料,出口些好肉;要增产豆制品;可建些大船到深海捕鱼,并在船上加工。
会议期间,对有关宪法的修改问题,陈云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2月21日,在东北组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的会上,陈云表示赞同此次宪法的修改,他发言说:
宪法的有关条文修改得很好。
例如,第五十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不仅规定劳动者有正常的节假日制度,还载明:“逐步扩充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物质条件,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和鼓励。过去我们曾让有关部门推选一些劳动模范或其他优秀分子到一些胜地去疗养,很多人受到了鼓舞,效果很好。这实际上就是对那些“干不干,一个样”的有力批判,同时能起到鼓励人民群众为国家多做贡献的作用。
又如,第九条将“国家保护公民的劳动收入”改为“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更符合党的政策,更有利于调动各阶层人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