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由恋爱达成传统婚姻
父母交出了选择与决定权,并不意味着传统婚姻的结束,选择与决定仅仅是其中的一个组成环节。传统婚姻模式事实上贯穿了人的一生,男女在儿童和少年时期的性格和角色即由未来的婚姻所塑造。如男孩要勇敢、坚强、自决,要担当家庭承续的责任;女孩则可以哭泣,可以软弱,不需要有主见,要会做手工和家务,终归是要嫁出去的外人。结婚更多的是一种社会结合,性因素无论在婚前还是婚后都不被当事人和社会重视,当然也不允许女方婚前性行为的存在(其理由仍然是社会层面的,女方是男方的财产,如有婚前性行为,则女方就相当于二手货,降低了价值);婚后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这是名义上平等而事实上存在的主从关系,是夫唱妇随的变形),从一而终、白头偕老的自我和社会期待,出现矛盾时双方的相互争吵与容忍(回娘家又回夫家),对双方父母和兄弟姐妹的义务(男方对女方家庭几乎无义务,而女方对男方家庭却有完全义务)等,这些传统婚姻的要素却并没有多少变化。为了争取自由恋爱与婚姻的权利,那些自由战士们必须表现得比没有自主权的婚姻更加符合家庭和社会对夫妻双方传统的婚后行为的期待。
这样,自由婚姻和传统婚姻就达成了妥协,选择和决定权交给当事人,但其他事项则继续沿袭传统。当然,这里还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要不要彩礼。事实上,彩礼是决定女方在男方家庭地位的关键。如果不要彩礼,从理论上说女方就不再从属于男方,双方是平等自愿的结合,也就可以随时离婚,这就接近20世纪末的状态了。事实上,在自由婚姻风尚兴起之初,彩礼仍然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父母会告诉女儿,不要彩礼就是贱货,让人看不起;女方也会以彩礼的高低(占男方家庭财产的比例)来衡量男方的诚意。为什么?说白了,就是传统婚姻模式并没有真正变化,女方仍然是男方的财产。这样,不要彩礼就成了白送的贱货。对于父母来说,嫁出去的女儿等于泼出去的水,不要彩礼会让他们失去抚养和教育女儿的经济动力。彩礼的首要社会作用是补偿性的,补偿女方父母的抚养费。对于某些市场意识很强的父母来说,彩礼才是谋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手段。当婚姻的选择和决策权交到儿女手里时,父母不再能以彩礼谋求利益最大化,但补偿仍然是必需的。时至今日,在广大农村地区,青年男女除了可以自由选择外,传统婚姻模式的其他部分并未有多少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