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美学:一个媚俗的谎言
将苦难美学化的倾向在注重神性和终极人文关怀的哲人和诗人那儿表现得尤其明显。比如爱默生以及俄罗斯的文学家和思想家们,他们的文本里充满了祈祷的意象、忍耐的意志、向“上”超越的神圣意向,仿佛只有在身体的荆棘中才能结出甘美的精神果实。身体是只有耻感与罪感的东西,唯有苦难才能洗去它们;痛感需要忍受,快感需要抑制。这与基督教道德本是一脉相承的。那些被高度揄扬的英雄主角无一不是圣徒式、僧侣式的人。我们也早已经习惯拿身体做牺牲,去对精神尽那份似乎天经地义的孝道。这种极度推崇精神至上的言外之意,是我们正在经历的肉身生活是不值一提的,我们的身体是个任劳任怨、低眉顺眼的小媳妇,痛苦时与快乐时都不能发出呻吟。生命本是一个生物学过程,但却必须得漠视生物特性才有“意义”。这就是我们生存的一个秘密。尼采对此早已警觉,并且发出过振聋发聩的呐喊。海德格尔在《尼采》一书中做过总结:从柏拉图以下经过基督教发酵和强化的生存道德,意味着这个感性世界毫无价值,必须有一个“更好的世界”,即超感性世界。而着眼于超感性世界蔑视身体的需要,服从于更高价值,就成了真正的“美德”。
中国历史上的情形又如何呢?老子有过名言:“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一举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对于身体的蔑视。身体只是一个臭皮囊,是一个必须被否定却又不得不让它存世的矛盾体,就像寄生虫必须有一个寓所一样。这种思想在佛教进入中土与老庄合流并催生出禅宗以后,更获得了全方位的统治力。表现在文艺美学上,与“身”相应的实在之“形”自然没什么地位,真正尊贵的是高高飘浮于身体之上的“神”“灵”“空”“无”。要“空潭泻春,古镜照神”,要“落花无言,人淡如菊”……绘画中只有线条而无表现肉身质地的色块,甚至连从绘画者身位出发的立足点都没有,没有视线的透视,没有忠实于世界的描摹,有的只是所谓的“神游”“神似”。
而表现在个体的存在方面,肉身更是呈现出怪异畸形的模样。一方面,是男性身体形象的萎缩和猥琐。中国男性的身体具有非男人化的特性,其极致就是被阉割了生殖器的太监。张柠曾写道:太监的身体光溜溜的,最具有形式主义的美感。另一方面,女性的身体在没有健康肉体的男性的目光塑造之下,也呈现出病态。“三寸金莲”是一个病态的意象,病态女人的极致就是所谓的“扬州瘦马”。我们从一些春宫画中看到的所谓“人体”与鲁本斯等人绘画中的人体完全是两回事:男性面目模糊,肢体细弱,表情麻木,形态如一张弯弓。男性身体的存在状态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李渔的《闲情偶寄》则更是只知道欣赏女性的身体,而在张艺谋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里,那个男主角从来没有以正面示人,他的形象是暧昧模糊的。男性的身体仿佛只是一个功能性而非实体性的抽象存在,只是一个占有的工具而非性感的肉身。作为被支配的女性身体却成为既被道德化又被性感化的残废之躯。那种道德和性感已经古怪地糅合在一起,使得那个人体既是“道德”的又是符合美学旨趣的,既是“性感”的又是被完全支配和主宰的。因此女性身体的性感就是行动不便、娇柔无力,是“弱不禁风”“梨花带雨”。只有这样的形象,才能唤起孱弱的中国男性的性幻想,他们摩挲把玩,“我见犹怜”。中国传统的女性身体甚至还构不成一个欲望的对象,而只是一个色情的符号。男性与女性的身体都被严重地弱化、异化了。——这应该算是中国独一份的人体文化,只是作为特例存在。西方文化对于生命力的弱化是通过基督教道德实现的,而中国则是通过性别秩序所要求的美学规定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