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性视野中的骈文与律诗的语言形式(1)

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在《写作的零度》中,花了不少篇幅对古典语言和现代诗语进行比较,结论是,古典语言,散文也好,诗也好,其机制是关系性的,它的字词起一种联系的渠道的作用,刚一出发即延伸向其他的字词,从此形成一个表层的语意链。现代诗的语言不然,它切断了这样的意图链,使字词获得了独立自足的价值。罗兰·巴特使用了“连续性”和“非连续性”这一对术语来解释文学语言之古典和现代的差别:

古典语言的合理性机制实际上意味着什么呢?如果它并不意味着如下看法的话,即:自然是充实的,可把握的,无裂隙无阴影的,并整个地受言语圈套支配。古典语言永远可以归结为一种有说服力的连续体,它以对话为前提并建立了这样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人不是孤单的,言语永远没有事物的可怕重负,言语永远是和他人的交遇。

我们看到,在现代诗中情况正好相反,现代诗摧毁了语言的关系,并把话语变成了字词的一些静止的聚集段。这就意味着我们对自然的认识发生了逆转。新的诗语的非连续性造成了一种中断性的自然图景,这样的自然只能一段段地显示出来。……在现代诗中,自然变成了一些由孤单的和令人无法忍受的客体组成的非连续体,因为客体之间只有潜在的联系。……于是诗中字词的迸发作用产生了一种绝对客体,自然变成了一个由各垂直项组成的系列,客体陡然直立,充满着它的各种可能性。

古典语言之所以是连续性的,只因为其字词及其组合仅仅作为意义的导体而起作用,服务于一个外在的目的,目的一旦实现,字词就完成了使命。所谓“辞达而已矣”,也就有了登岸(“达”)舍舟(“辞”)的意思。这种字词的工具论者,一定会同意韩愈“文从字顺各识职”的主张,文字的“顺”、“从”意味着维持一个正常的关系和等级,意味着在意义的传递过程中各司其责,不能够因为寻求自我凸显而造成断裂,使接受者的领会受阻。古典主义者从来都讲求明确和秩序,道理就在这里。

罗兰·巴特的说法,实质上是以雅各布森(Raman Jakobson)为代表的俄国形式主义与布拉格学派的语言学观点的变形,是把雅各布森依据其对等原则所揭示的诗性语言与普通语言的差别,转入诗性语言的内部,而认为是古典与现代的差别。可是他的“连续性”与“非连续性”的分别,为我们从本质上理解中国古代散文与骈文、古诗与律诗的差异性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对于中国古典诗文而言,语言的“连续性”与“非连续性”问题的核心,是对偶所起的作用。我们先说文,再说诗。

单行的散文是不讲对偶的,它总是表现为一个线性向前的语言序列。如《史记·李将军列传》中的一段文字,可以作为一个小小的采样:

广出猎,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因复更射之,终不能复入石矣。

分明是一环扣一环的语意链,行为和意念先后有序,字句由或隐或显的因果关系所制约。尽管因中国文言语法上天然的灵活性而有成分的省略—特别是在西方语言的比较之下—而显得极为简劲,富有节奏感,然而散文本质上还是一种关系性的语言机制,一种连续体。

骈文则有异于此。青木正儿在其《中国文学概说》中,论及“骈文之弊”,说:“四六的句格虽然是谐美,但是因为欲求整齐的缘故,往往省略助字,所以有碍于笔致之畅达,意义遂暧昧难解。对偶当然是修辞上的美观,但是因此行文纡余曲折,于是往往妨碍文脉的贯通。”笔致不畅达,文脉不贯通,且不论是不是骈文的弊端,但确实是骈文的特点,因为文字是双线平行的,总是给人语速缓慢甚至滞重的感觉。梁何逊《为衡山侯与妇书》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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