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文性理论鉴照下的中国诗学用典问题(1)

“互文性”(Intertextualité;Intertextuality)这一概念,最早是由朱丽叶·克里斯蒂娃(Julia Kristeva)在1966年提出的。她认为:“任何文本都是一些引文的马赛克式构造,都是对别的文本的吸收和转换。”这一思想,结合了前此的米哈伊尔·巴赫金(Mikha?l Bakhtine)的对话理论,经由后来的罗兰·巴特、热拉尔·热奈特(Gérard Genette)等人的发展,在西方文论界逐渐成熟并流行。

按照菲利普·索莱尔斯(Philippe Sollers)所给的定义,互文性意味着“任何文本都联系着别的好些文本,同时对它们进行复读、强调、浓缩、移置和深化”。作家从业已存在的无数文本中,这儿抽取一点,那儿抽取一点,完成一个新的混合。在此一特定的文本中,总能看得出形形色色别的文本的端倪,各种来源的引文交织而对话,彼此补充,相互说明。而在这语言文字的无尽循环中,不存在所谓原创的写作,因为在一本词典中,转相释义的字词之间根本分不出孰始孰终。用杜甫《戏为六绝句》中的一句诗来说,就是“递相祖述复先谁?”我模仿你,你模仿他,你我他都模仿着另外的模仿者,又怎么分得出谁先谁后呢,既然大家都是这永恒的文本游戏中的一环?

互文性理论以颠倒常识的方式揭示了文本的生产过程,重新定义了文学的继承与创新的含义,澄清了独尊自我作古的天才及其独创性的浪漫主义的迷雾,但又并非回复为古典主义的机械模仿。它的发生与发展,乃是建立在西方现代主义写作斐然的成绩之上的。只要看一看二十世纪西方最有代表性的小说和诗歌,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的《尤里西斯》(Ulysses)和T. S. 艾略特的《荒原》(The Waste Land),我们就自然明了互文性与文学现代性的关系之密切了。

四十多年来,互文性理论已经从单纯地描述静态的互文关系,日益膨胀到试图对人的社会意识的形成做动态的说明。在此,我无意于引述它的方方面面,而是想局限在文学的范围内援引这一理论,对中国诗学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加以重新审视。这就是诗歌中的用典问题。

凡是诗文中引用历史上的故事或经籍中的成辞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就是“用典”,南朝文人习称“用事”,因为他们的写作更偏重于征引故事,其次才是袭用成辞。用典有不同的形式,因此与别的文本之间也就有多种多样的互文关系。热奈特在其《隐迹稿本》(Palimpsestes,1982)中谈到互文性概念时说:

我大概要赋予该术语一个狭隘的定义,即两个或若干个文本之间的互现关系,从本相上最经常地表现为一文本在另一文本中的实际出现。其最明显并且最忠实的表现形式,即传统的“引语”实践(带引号,注明或不注明具体出处);另一种不太明显、不太经典的形式是“剽窃”(例如洛特雷阿蒙所做的),即秘而不宣的借鉴,但还算忠实;第三种形式即“暗语”形式,明显程度和忠实程度都更次之,暗语形式的全部智慧在于发现自己与另一文本的关系,自身的这种或那种变化必然影射到另一文本,否则就无法理解。

这三种互文形式,第一种“引语”(citation),即明显袭用旧籍中的成辞,是最基本的互文手法,只不过有“全引”和“撮引”之不同;第二种“剽窃”(plagiat),根据洛特雷阿蒙(Lautréamont)对众多名家名言的戏仿来看,是对其他文本的蹈袭与翻案,属于袭用或反用其意,相当于黄庭坚所谓“夺胎换骨”、“点铁成金”的手法。王若虚认为:“鲁直论诗,有夺胎换骨、点铁成金之喻,世以为名言,以予观之,特剽窃之黠者耳。”第三种“暗语”(allusion),根据热奈特后文所举的例子,乃是以一二关键字眼,将旧的经验移植,而与新的语境对接,属于中国古典诗最普遍的用典形式。

刘勰的《文心雕龙·事类》是最早从“引语”入手来探讨诗的用典问题的。所谓“事类”,就是“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刘勰例举了前代作家用事手法的变迁,对这种狭义的互文性做出了精彩的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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