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这次航海探寻又是一次“尝试和错误”(trial and error),但是以贸易为宗旨的东印度公司,仍然非常感兴趣地注意到记载中有关皮毛(海狸、狐狸……)、其他飞禽走兽游鱼,以及茂林沃土之描述,体会到其商业价值,立刻公布哈德逊北美之航(显然因功抵了罪),正式对外声明这些发现—可不止是曼哈顿和哈德逊之河,而是北美东岸上千平方英里一大片土地—均属荷兰。只不过,东印度公司也没再给他船去出海探险了。
哈德逊的梦想可没有幻灭。回到英国没有多久,他竟然说服了好几位投资者,为他配备了一条船“发现号”(Discovery),二十几名水手,请他再去探寻这条“西北通道”。他又带了他的学徒儿子。“发现号”1610年春出海,经过冰岛、格陵兰,穿过今天北加拿大现以他为名的“哈德逊海峡”驶进了也以他为名的“哈德逊海湾”……然后就给冰雪困住了。
这一困就是十个月,直到次年春。我们无法想象他们是怎么熬过这个给冻死的冬天,反正,海湾刚开始解冻,哈德逊就下令继续航行探寻。这个时候,那些饥寒交迫、疲病交加的水手终于叛变,将船长哈德逊、他儿子和几名忠心水手送上了一条小船,抛弃流放。这是历史所知的哈德逊死前最后一景。我们后人只能推断,或恐怖地想象,哈德逊他们,某日某夜,在冰封大地和静寂中消失。
叛变海员回到英国,倒是接受了审判,可是没给吊死。他们狡猾且巧妙但显然有效地辩称,哈德逊真的发现了那条“西北通道”,现在只有他们知道怎么走。不无反讽感叹的是,哈德逊的梦想并非空想。北半球—北极圈和北美大陆之间—确实有那么一条可以从欧洲驶往亚洲的“西北通道”。只不过这片水域长年冰封,直到20世纪初,才终于由挪威探险家阿蒙森(Raold Amundsen),纯粹为了冒险而非商业利益,在1906年首次顺利通航。
主要根据哈德逊1609年航行的发现,荷兰在1621年成立了“西印度公司”,以开拓北美市场,从今天美国特拉华州到康州,并称这一大片殖民地为“新荷兰”。同时更在1624年那条大河口东北侧“曼那哈塔”小岛上建立了交易站,并称其为“新阿姆斯特丹”。而被西印度公司买下来的这座小岛现给荷兰人叫做“曼哈顿”(Manhattan)。
所以,尝试错误?无心插柳?悲剧英雄?看来怎么说都可以。可是又不够。想想看,哈德逊的梦想,不错,一再落空,且为梦想付出了生命代价,但在寻梦途中却处处留下了痕迹。三片水域以这位航海探险家命名,而哈德逊河口小岛上那片柳荫,既非必然,亦非偶然,总之,几经寒暑,更蜕变成一个国际大都会—纽约。
后记:阿姆斯特丹和纽约,为了纪念哈德逊1609年历史性航行四百周年,各主办了一年的活动。纽约更一石二鸟,其7月4日国庆烟火特别为此移到哈德逊河上燃放。而我,只是在写稿时喝了半打荷兰啤酒。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