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在文庙后街被车撞倒的。他当然喝了酒,偏偏倒倒,一路乱骂,经过一个建筑工地门口,一辆运载泥土的大卡车正从里面开出,于是把他撞倒。
消息传到上池街的家里已是天黑,出事的地方,从家里走去虽然只有五分钟,但人已送到附近医院,具体如何还不知道。
往医院的路上,我一个念头冒了出来:他要撞就撞死好了。
我稀里糊涂居然进了手术室。他没有死,不过脚被撞坏,躺在我觉得脏兮兮的手术台上,护士正在给他打麻药。他的秃头映着顶上灯光。他眼神平静,不像喝了酒的样子,遗传给我的那对双眼皮包着两粒大大的黑眼珠,见我来了,有点笑意,眼珠还对着我微微转了转。他上身盖一床被单,下面只剩内裤。我退到医生护士后面,透过晃来晃去的脑袋与身子,见到那条稀松内裤的边缘露出一对深褐色的睾丸。
护士把他上身的被单往下扯了扯。
他手术后,左邻右舍去看他,都说周伯伯这次的教训够深了,喝酒喝得差点儿赔上一条命,以后要少喝了。
但我将信将疑。
那年他大概五十来岁。伤筋动骨的事情,不像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容易恢复。肇事司机所在的运输队还算认账,只是大医院收费昂贵,于是把他哄到郊区石羊场的乡镇医院调养,还给他请了一位看护,个子矮小,相貌猥琐,既淳朴又狡猾,不知哪里的乡下人,我们都唤他老王。
祖母每隔几天要煮点儿好吃的带给他。路远,她坐公车去。有时,他青梅竹马的表妹也跟祖母去上半天。我忘了自己那时在哪个鬼地方上班,但我差不多每星期也跑一趟,有时陪祖母,有时自己去。
石羊场跟省城周边的所有乡镇一样破落肮脏。公车就在镇边下客,往医院还要走一阵。要是下过雨,那条土路泥泞不堪。祖母穿我不穿的解放胶鞋,我穿硬邦邦的丑陋猪皮皮鞋,都是踩得一脚烂泥。
逢到赶场,我和祖母挤过密密麻麻的摊档与臭哄哄的人群,我总是莫名兴奋。我从小在城市长大,中国的城市那时虽也残破,但比乡镇又好很多。即使现在,我见到更脏更烂的风景,除了厌恶恐慌(害怕自己哪天堕入其中永世不得翻身),也有一股污泥之中打滚的快乐。
医院是土灰小楼,病房墙上刷的白粉也成灰灰,看得见薄薄一层白粉后面的砖头与砖缝。老王见了我们总要表功,自己如何如何辛苦,工钱怎么怎么刻薄,时间稍长,则开始抱怨父亲逼他去外面打酒,要是被医生晓得,可不得了。
后来他可以下床了,他身上有钱,他不要老王买酒,他自己买。我有几次上了病房只有老王在,说他已在镇上喝醉了。我知道他喝醉了在街上什么样子,他要骂人,他要夸自己以前格也玩过德也丧过。他边走边骂,走不动了(他以前就在内蒙喝酒冻伤了脚),就坐在地上,双脚摊开,两手撑着,一点儿一点儿挪动身体。
祖母后来气得不行,偶尔要骂:“你咋不撞死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