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活的随想(7)

这就必然要说到隐私。人作为个体,当然有私的一面,而隐私,则几乎无人没有。凡不伤及他人和社会的隐私,他人及社会都务需加以尊重。人除了服务于社会、造福于他人,退到私人空间中时,当可安享处理隐私之乐。即以夫妻之间而言,我以为最和美的夫妻,如司马相如与卓文君,梁鸿与孟光,恐怕也都各自有着自己的隐私,有时就需要避开对方,独处一室中加以处理;在现今欧美等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夫妻除了合用的起居室、卧房等房间外,一般都各自仍有一间自己的“书房”,说是“书房”,其实不一定是用来看书和写作,那即是享受隐私处理权的个人“洞穴”,丈夫进入妻子的或妻子进入丈夫的“洞穴”前,一般都要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入内。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这样的条件一般都不具备,但虽同居一室,夫妻各有自己的箱笼,以及各有自己的专门抽屉,存放一点“私房钱”,或少男少女时期的纪念品,乃至婚前收到的非现配偶的情书、相片,等等,应已均非罕事。除了夫唱妇随或妇唱夫随的琴瑟相合之乐而外,夫妻各人独处时,清点一下自己的“私房”,重温一下少时旧梦,咀嚼品味一番只属于自己的人生曲调,当也是重要的人生乐趣之一。

人在社会热闹场中感到满足或疲惫了,便渴望有享受独处之乐的时空。人又不能总是独处,独处之乐达于充盈后,人便又愿投向社会,倘这种愿望遭到冷淡乃至排拒,则又会产生孤独感。

最近读到一位小我十多岁的学者的文章,讲到他当年在东北农村插队时,为寻找一位理想的谈伴,有时不得不步行十几华里,往返于苍莽田原之中,那寻求的艰辛,那交谈的快乐,非笔墨所能形容。

我深有同感。即如去年冬天一个晚上我忽然觉得有满肚子的话语,不便向弱妻憨子倾诉,而满楼邻居中,虽不乏对我充满好意之人,竟也无一可作为那时我心灵交流的理想对象,于是我毅然下楼,冒着凛冽的寒风,骑车奔向几公里外的一座楼中,敲开了一扇门——我欣喜他在家,而他也很欣喜我的突然造访。他家居住条件比我家差许多,一间居室夫妇共用,一间居室老母幼女合住又兼作饭堂客厅,门厅很小,只能放下冰箱和洗衣机,我俩聊天,必妨碍他的家人,但他让家人安歇后,便把我引到厨房中,关上门,一人一只小凳,一人一杯热茶,中间一盘炒葵花子,陪着我畅快地聊了一夜,直聊到窗外由黑转灰,由灰转明……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人在孤独感袭来时,所渴求的,往往并不是妻儿老小、情人骚客,排在第一位的,是朋友。

关于朋友,关于友谊或友情,世上有过那么多的描绘与论述,我也一度笃信过若干样板和定论。然而,细想起来,“陌路相逢,肥马轻裘敝之而无憾”,绝非朋友和友情,应属义士和义举;“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则只是侠客与豪行;“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也很可能只是一个“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社会利益集团;解囊相助,相濡以沫,也只不过是困厄中的难友;不断提供新鲜信息和诚挚忠告,又很可能只仿佛师长;即使遭受威胁利诱,乃至严刑拷打,仍绝不出卖吐口,则当称革命同志……以上种种,似都全非或不全合于朋友和友情的界定。

依我的个人体验,朋友是那样一种人,当你感到孤独,而欲倾诉交流时,他或她能够乐于承受你的倾诉和交流,反之亦然;而友情的体现,也并非一定是提供忠告,给予慰藉,更并非一定是给予切实帮助(有的事是实在爱莫能助的),最真切的友情,是当你倾吐出最难为情的处境和最尴尬的心绪时,他或她绝不误解更绝不鄙夷,他或她对你已达成永远的理解与谅解,反之亦然;总起来说,可以不设防而对之一吐为快的人,即是你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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