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建立,无疑是辛亥革命——具有比较完全意义的民主革命的最重要的成果。在封建专制主义长期君临的古老的中国,缔造共和乃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革命壮举。尽管真正的共和制度的存在期极其短暂,备受“地主阶级的军阀官僚统治”与“地主阶级和大资产阶级的专政”的践踏、毁弃而徒具形式,导致孙中山不得不进行长达10年的捍卫共和国的斗争,但在中国社会摆脱中世纪状态和趋于近代化的进程中确实起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

早在19世纪中叶,共和观念就被传入中国。社会变革的先驱者魏源赞扬美国的总统选举和议会制,称道联邦宪法“可垂奕世而无弊”魏源:《外大西洋墨利加州总序》,见《海国图志》,壬寅百卷本。。这种肯定性的介绍,曾经发生过启蒙的作用。农民战争虽然冲击了封建暴政,提出了具有素朴平等因素的政治观念,个别对西方较为了解的领袖——如太平天国的洪仁玕——还制定出在许多方面仿效欧美社会制度的政治方案,但却始终未能突破君主制。维新派的一些代表人物则大声疾呼过“申民权”,甚至表现了“冲决封建网罗”的激进精神,然而,他们的“当务之急”仍是实现君主立宪制度和伸张“绅权”。不过,这些带有程度不同的民主主义因素的观念、构想以及方案不能满足历史的需求。必须摧毁封建帝制,代之以共和制度。因为“……资产阶级的共和制、议会和普选制,所有这一切,从全世界社会发展来看,是一大进步”。《列宁选集》第4卷,第38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孙中山承担了这桩历史性的任务,熔铸了带有共和制度要求的完整的民主革命纲领。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政纲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比较先进和科学的方案,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由于获得它的指导而进入正规阶段。

从兴中会的“创立合众政府”到同盟会的“建立民国”,孙中山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坚持和发展了共和国方案。他踏上革命征程后即强调“人民自治为政治之极则,故于政治之精神,执共和主义”。宫崎寅藏:《三十三年落花梦》,第63~65页。在他看来,建立共和制度当为“今日革命之经纶”和“将来治国之大本”。同盟会的纲领对未来的共和国作了这样的设计:“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97页。孙中山还批驳了保皇派散布的“断不能实行共和制”的各种谬论,反复论证和阐明这种先进政治制度适合中国的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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