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涉世之时(2)

可能她是从心底里宽恕了我拙劣的园艺技能,要不就是史无前例地意识到我急需救赎。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她开始塞书给我看。在今天看来,有一件事情她做得慧眼独到,这也是30年后我发自真心地为她那些葬送在我手下的花草感到愧疚的原因。很简单,她塞给我的不是儿童读物。她给我的书籍晦涩难懂,我必须查阅辞书,反复咀嚼,才能透析单词和一些只言片语的意思。读完那本她给我的《瓦特希普高原》复印本,我的内心竟有些澎湃。我对那本书爱不释手,也开始迷恋上了书面文字。因为这一点,她在我心中将永远保有一个特殊的地位。

初中时,我才萌生将来或许可以当一名作家的想法。英语老师们非凡的教学才能燃起了我浓厚的兴趣,我也对他们产生了好感。小时候的我常常不分青红皂白,因此也常把对老师的喜爱当成对某一科目的擅长,但最终结果却是相同的。高中二年级时我就该察觉出写作将是我以后大显身手的领域。一次,老师布置我们写一则短篇故事,我的一位朋友为此愁眉不展,于是我就成了他的枪手。所有的故事都经批改、判分。我以自己名字上交的文章获得了第三,而我替朋友写的那篇故事竟得了第二。

当时我就该意识到自己的兴趣所在,但我还有另外一个梦想,这个梦想占据了我10年的时间。直到网络时代早期,我才再次意识到自己对文字的热爱。

先于文字的,是音乐。

但我需要暂时打住,先介绍一下我的家乡。我的家乡奥德萨是一个位于西得克萨斯州的炼油重镇。那儿满地蛆虫,我就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奥德萨又名慢死亡、奥德萨雷逊以及我个人偏爱的绰号—吉姆鲍勃威。)我无法想象自己如果成长在20世纪70年代一般意义上的美国该会有一个多么别样的童年,但在奥德萨,重塑社会的激进革新却丝毫不见踪影。即便是现在,每当我回去看望家人,行驶在奥德萨尘土飞扬的街道上,就会觉得仿佛误入了时空隧道:人们似乎还沉浸在艾森豪威尔的总统竞选中,学校里正在进行“躲闪”军事操练。(“躲闪”duckand cover:20世纪50~80年代为应对突如其来的原子弹攻击,美国要求在校学生进行的军事操练。当看到探照灯光时,学生们需要立即匍匐在地并寻找物体掩盖自身。)奥德萨粗犷凄厉,因为产油而有一段不堪回忆的过去(看到一位同事在一次工业事故中被活活烧死后,我的父亲离开了炼油行业)。但与此同时,这里也有信奉基督教的居民、从罗纳德?里根时期沿袭至今的全套价值观以及坚忍的西得克萨斯秉性。而那时的我却是一个妄自尊大的少年。我对乡村和西部音乐的理解就是《男孩不哭》的《我想当牛仔》以及封面印有已故总统肯尼迪的《罗海德》。

很自然,我迫不及待地希望离开这里。

离开油田后,父亲当起了一名初级中学的教练。这一职业变动合乎情理,因为他曾是西得克萨斯那个巴掌大高中的橄榄球队四分卫。初中时,到了我该选择报名参加哪项课外活动了,橄榄球似乎成了我首要的选项。12岁时,我的个子就已窜过6英尺,穿的是11码的鞋子。其实,我再长两英寸身高就封顶了,但当时我还以为自己最终会长成一个破多项吉尼斯纪录的怪兽。每每想到将来某一天我会有10英尺高,身材畸形、弓着背,虚弱的心脏气息奄奄地维系着整个庞大的身躯,我就心惊胆战。上厕所时,我还会莫名其妙地惧怕自己突然自燃或是被蛇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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