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7)

除夕和元宵节观看焰火,说得上是母亲晚年的一大乐趣。在她给姐姐的信和她的日记里留下不少记载。她说自己“一听见响就起来看,完全是个孩子的趣味”,“让方方给我搬椅子,我坐在客厅阳台上,就像坐在观众席上欣赏,不知往哪边看好。”“闪闪发光,变化多端,五颜六色的烟火看得真叫过瘾。”不过,“到后来我们楼下有人开了汽车来放花和炮,烟花都放到我的窗外,鞭炮更是震得玻璃都响,这时我们就由欣赏转为惧怕了。”她回忆起从前住在城里低矮的平房,节日放花,要爬上小屋才能隐约看见。“如今在温暖的客厅中就能欣赏,实在是生活的一大进步,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几乎每年,她都憧憬地说:“再有这种景象可能又要到来年的春节了吧。”

焰火常被形容为人的生命的象征:美丽,完满,稍纵即逝,既呈现了理想的状态,又是现实的写照。

我说这些,无非是重复“每逢佳节倍思亲”的意思而已。——这句话差不多已经成了滥调;但就中真意,毕竟不可磨灭,无论相隔多远,我还是与首次道得此言的诗人深感契合。尽管母亲在世时,我们不论哪个节都过得很简单,甚至有点草率,若说与平常日子稍有差异,也就是额外吃个粽子、月饼,看看别人放花罢。然而母亲不在了,每逢这种日子,往昔的记忆总是凝聚一起,浮现出来,有形,有色,有声,有味,亲切,丰富,简直触手可及。这大概就是“过节”的真正意义。是某种隐秘又自然的联系,仿佛逾越了生死。

一天晚上,我从母亲原来住处的楼下走过,忽然发现那屋子亮着灯。我一时有点恍惚,随即想到:兴许已经搬进租户了罢。母亲去世后,我在那里住着;我从外面看自己不在的空屋,自然是黑的。只有更早母亲在的时候,窗户才会透出灯光,——与我此刻所见一模一样的灯光。灯光曾是母亲在家——那时她总是在家—的证明。但现在却是她已经永远不在的证明了。

二〇〇二年,母亲自己买了一套房子,待装修好入住,已是转年头上,她整整八十岁。这可以说是她晚年最大的一件事。将近二十年前,她在日记里一再写道:

“什么时候,我能有一间北屋,有大玻璃窗,让阳光普照在我的花上,清清静静地度过晚年。”

“这么破的小房子,怎么能收拾干净,我做梦都希望有间像样的房子,什么时候才有呢?”

“我总幻想有一个较好的环境,过着平静安适的生活。”

“我只在幻想,希望有一天一套房子落在我的头上,白日做梦,结果一天一天拖下来,还住在这间阴湿的房屋里。”

最终可以说她是在现实的意义上实现了弗吉尼亚·吴尔夫讲的“自己的一间屋”了。母亲给姐姐写信说:

“我又和小沙说,学校说给我钱购房,实在是太晚了,我都快八十岁了,所以我把新房装修好了,我自己住住,自在几年,以后如何再说。小沙也理解我的心情,他与别人说学校给这钱只是对我妈妈心理起了一点平衡作用,过去二十多年所受的苦,那是无法补偿的,青春年华一去而难返。我也和他们说,我能活下来已经是很不错了。”

“这个家我得来不易,花了不少心血,又有多少舍不得的物件,期望能在这里多待些日子。”

她在那里住了四年半,生病了;又过了三年,病重住院,再没回来。这段时间总共占她一生不到十分之一。

母亲在写给姐姐的信里记录了装修房子的过程:

“在装修前我们要看材料,要心中有打算,如何装修得好而又不化那么多的钱,我们还要去别人家看看,多听意见,不要忙,反正房子已买下了,又不是那么等着住,要吸取方方这里装的不足地方,别着急,装好改起来就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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