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震宇来的那天,上午10点,我们正在迷茫。
在那之前,我们已经成功荒废了一节没人管的早读和一节没人管的英语课。
荒废也需要一把子力气,就算一个班的人齐心协力也有玩儿到山穷水尽的时候,表面上持续的胡闹到后来纯粹是为了掩饰内心的慌张。
那一年,我们上初中二年级,大部分的少年都13岁。
人活到13岁的时候特别容易愤世嫉俗。
一个人一旦掌握了什么新手艺,总是忍不住拿出来操练。
开学还不到一个月,一群13岁的少年,集体愤世嫉俗,经过不懈练习,几乎要集体失学。
那一个月,我们已亲历13岁可能制造的各种大风大浪。
比方说,有同学在班里跟班主任范芳老师一个跑一个追持续二十多分钟,最终以范芳认输结束。
比方说,班上有一个叫施宁的男同学发明了一种专门应付抄写的笔——把三支笔绑成一排,写一次出三行,大大提高了抄写效率,班里的同学因此欢欣雀跃地惹怒老师,盼着挨罚,以便使用新发明。
比方说,不知道谁吹了几个气球模样的东西放进实验室的抽屉里,教生物的年轻女老师拉开抽屉看见气球之后,又气又羞,掩面哭着走了。同学们因此被普及了“保险套”的长相。
比方说,生物老师来实验室上课的时候带了一只腹部被切开的青蛙。当生物老师看到被吹成气球状的保险套之后,又气又羞,掩面哭着走了。有几个男同学就把那只被生物老师落在实验室的青蛙带回来,放在了教室讲桌上,上面盖了一张纸,教历史的女老师一来,掀开讲桌上的纸,看见一只被开了膛的青蛙,又气又惊,“啊呀”一声,也捂着脸走了。
就这样,各种事件之后,我们的班主任范芳宣称辞任班主任。大家听说消息后,不仅没有害怕,反而有种战胜权威的快感。
在没有班主任的前三天,同学们都很亢奋,就像历史书上写的那些历代农民闹革命的故事,我们,“取得了胜利”。
同学们沉浸在混乱的激动情绪里,由于没有经验,只好乱来。亢奋到第三天,早上的英语课范芳没来,同学们追跑打闹吃喝玩乐闹了一节课。
第二节语文课,教语文的李茜老师按时出现。上一节课意犹未尽的胡闹,在各个角落都潜伏着躁动。
上课后不久,那位美丽恬静的李老师正在板书,后座的男同学邓分明拿弹弓夹着小石子往前发了一弹弓,小石子打中了毛玻璃黑板,另几个男同学表示捧场,发出了夸张而难听的尖笑。李老师没理会,继续板书。邓分明在同党难听的笑声中获得鼓励,再次拿起弹弓,又蹦出去一个小石子。
这回,这颗小石子打中了李老师的后脑勺。
年轻的语文老师放下粉笔,用手捂着后脑勺,过了好几秒才转过身,她转过来的时候脸憋的通红,低垂着眼皮,尽量想控制面部表情,然而她的脸颊还是微微颤抖,看起来很疼。这个老师很爱面子,没有更激烈的反应,也没有捂脸,只是用不大的音量颤抖着问了句:“你们,你们怎么这样啊?”就收拾了讲桌上的书,走了。
李老师走出门口前还拢了拢头发,努力保持着她的发型和尊严。
她这一走也是再没回来。
其实,平常大家都挺喜欢李老师的。她人长得美,对人友善,考试打分也比较宽松,在她手下得80分以上的比例普遍偏高。如果不是被古怪的亢奋冲昏了头脑,才不会有人哄笑着助长邓分明欺负她。
在我们都成人之后,有一次聚会,邓分明酒后坦白说,有整整一个多学期,他都在暗恋那个清秀的语文老师。
“就是因为喜欢她我才拿弹弓打她的啊!”
有几个男同学表示理解邓分明,据说男的在找不到其他更好办法的时候就是有可能选择以暴力方式表达爱慕。
无辜的语文老师没有机会知道,她后脑勺无端地挨那一个石子竟然来自鲁莽的少年无法消解的爱慕。
反正,接下来,我们的英语和语文都暂时需要“自习”。
事情往往是这样,“取得胜利”并非是一个结果,而仅仅是一个开端。擅长取得胜利的人又并不见得是懂得建立新秩序的人。多数人的本事有限,在破了旧之后,只会胡来。
在持续制造事端的亢奋持续了又一个星期,大家渐渐感觉力不从心。
我们讨厌上课,真不让上了,更讨厌“不知道该干嘛”这种感觉。
不知道校方是确实没找到解决方法,还是以“保持沉默”当作解决方法。反正那两个星期,既没像以前有个类似校务主任这样的人物来骂我们,也没有让任何一个代课老师上演一下被托孤的戏码姑且安抚我们两句。
没有,什么都没有。
这很可怕。
那是难熬的两个星期。
真是万万没想到,最令人惶恐的,竟然是大人们的“无为”。
“无为”当然不是大结局。
据说校方在经过多方协调,终于有人愿意接任我们的班主任,继续教我们这些已然恶名在外的少年。
就是这样,杨震宇来了。
在他出现之前15秒钟,靠窗坐着的男同学白永涛,忽然高声说了一句:“哎呦,你们看,这么大太阳,那个人,怎么穿了双雨鞋!”
就这样,当那个青年男子走进教室时,大家整齐地对着他的鞋“喔”了一声。
这个走进来的人是杨震宇,就是白永涛说的那个穿雨鞋的人,确切地说,他穿的是一双马丁靴。
即便是今天,一个中学教师在校园里穿着一双马丁靴去上课大概也会引人侧目,何况,那是在二十年前。
到今天为止我都还记得杨震宇的那一“亮相”,除了他那双被误认为是雨鞋的马丁靴之外,这个穿着合身的黑色衬衫,时年不到三十岁的男子进来之前还戴着墨镜,那墨镜很像汤姆·克鲁斯在其成名作《壮志凌云》中带的那副。
千万不要以为“合身”是理所应当的,在那个“合身”并未全面普及的年代,对“合身”的在意几乎能泄露出一个人内心底里的教养和对生活的热爱程度。
杨震宇穿得很合身,且他常常穿黑色。
我们那个年代教师的着装以白色和灰蓝色为主,且没肩没腰。杨震宇穿着有型有款的黑色,在老师颜色灰蒙形态恍惚的背景里特别显眼。
我喜欢的设计师山本耀司先生[1]对黑色有过一个精准的诠释,说:“黑色有种特质,那种特质好像在说‘我不烦你,你也别来烦我’。”
杨震宇准确地诠释了黑色的特质,他的行头让我们这帮还没怎么见过外面世界的小城少年集体倒吸一口凉气。
杨震宇没理会我们的凉气,他走进教室,走上讲台,摘下墨镜放在一边,打开书本,扫视了一圈,说了句:“各位好,我叫杨震宇,木易杨,振兴的振,宇宙的宇。从今天起,我是你们的班主任,教你们语文。现在请大家把课本打开,翻到第45页。”
然后,他就开始讲课了。
他那种笃定的态度好像他原本就站在那儿,对那个环境和环境中的我们都尽在掌握,不需要多余的寒暄。
这比他的那身行头还让我们感到意外。
本来我们已做好了心理准备等着新老师的慷慨陈词。甭管说什么,我们都打算用鄙视来回应。这不能怪我们,我们对待世界的态度都是从我们受到的对待那儿学来的。
在我们有限的经验中,一个新上任的班主任不可能不用一大堆废话抖搂一下威严。
然而就是没有。
杨震宇直接开始讲课。大家相当纳闷,像鼻子痒了半天而没打成喷嚏。一帮被骂惯了的少年,猛然没有挨骂,当即困惑。
幸亏这时候,有人迟到,在门口喊了一声“报告”。
杨震宇放下书和粉笔,走到门口,打开教室门,对门口的人说了句“请进吧”。
“报告”是以前学校里的常用词。那时候,上课迟到的同学都得站在门外喊“报告”,等老师说“进来”,才能进来,大家对此习以为常。
门口迟到的人是璐璐。
璐璐总是迟到。
璐璐看见陌生的杨震宇,条件反射地又往后退了半步,抬头看了看挂在门口的班级牌儿,再小心地往教室里迅速扫视了两眼,确认里头的同学没错,才又看回杨震宇。她的眼神中充满了初见杨震宇的震撼,张了张嘴,像是要开口说出迟到的理由。
杨震宇没等璐璐说话,问了句:“你是这个班的?”
璐璐赶紧半低了头哼出一声:“嗯。”
杨震宇侧了一下身,示意璐璐进来,说:“请回座位。”
等璐璐坐好,杨震宇颁布了他担任我们班主任之后的第一个规定:“以后这样好吗?我的课,如果有同学迟到,请直接推门进来,不必站在门外喊‘报告’。”好像怕我们听不懂,又语气平缓地解释说:“你喊了‘报告’我就得给你开门或起码停下来说‘请进’。这样耽误别的同学听课,不如你就直接进来,开门关门动静别太大。再说,迟到必然有‘理由’。如果迟到不是故意的,下次注意就是了,我不需要听那么多理由,你们也不需要给自己找那么多理由。理由不重要,重要的是既成事实,重要的是别忘了自己来这儿是干嘛的。”
杨震宇说完,就接着讲课了。
这对少年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逻辑,大家一时都听懵了,最懵的是璐璐。
对了,璐璐。
先说说璐璐吧。
璐璐总是在大课间之后迟到。
等后来璐璐休学了,我们才知道她的迟到原因。
“大课间”是同学们吃早饭的时间,也是一天当中重要的“社交时段”。璐璐很少参与,然而也没有谁特别注意到她的长期缺席。
杨震宇接任我们班班主任之后没多长时间璐璐就辍学了,又过了两个月,她开始做小买卖,成了我们班第一个自己赚钱的人。几年之后的一个春节,我们从各自上学的大学放假回来,璐璐豪迈地邀请我们一群同学去她开的第一家火锅店吃火锅。
我们吃得正欢,璐璐忽然站起来,表情严肃地给自己斟满一杯二锅头,举着,问我们:“以前上学的时候,你们,有谁见过我吃东西?”
大家一听,想了想,确实没有,一时无言以对,赶紧放下筷子,忙着把嘴里正嚼着的赶紧咽下去,挺直腰板地等着听璐璐的后话。
就在那天,我们才知道初中时候谁也没见过璐璐吃东西和她为什么总是迟到这两件事儿里的关系。
璐璐家很穷。
我们上初中的时候,璐璐她妈每天早上都差遣璐璐到早市上去捡卖菜的摊贩周边散落下来的菜叶。捡回去之后璐璐妈做如下分配:整片儿的略齐整的菜叶儿,切碎,跟小部分大米和大部分杂米一起,煮粥,人吃;不完整的有溃烂的菜叶儿,也切碎,跟剩饭或是糠一起,搅拌,喂鸡。
璐璐家养了几只芦花鸡,鸡们遵守道德操守,就算吃那么差,照样顺应自然生理发展,该打鸣的打鸣,该下蛋的下蛋,尽忠职守。鸡下的鸡蛋轮流给璐璐的奶奶和璐璐的弟弟吃。璐璐则常年以捡来的菜熬的菜叶粥果腹,粥不便携带,她就只能大课间慌忙地跑回家去吃。这是她没办法带出来当着大家面吃早饭的原因,当然就更别说这东西怎么跟同学分享了。
“那时候我每天最多的感觉就是饿,最大的理想就是吃饱。所以我璐璐一路咬着牙,咬到今天我开了饭馆,想吃多少吃多少!”璐璐在席间说,叙述中持续着对自己的鼓舞。
璐璐的爸爸当时是他们家唯一工作挣钱的,所以脾气大,绝不干家务活。璐璐妈有点儿残疾,行动不便,瘦小,无业,没脾气,对生活业已放弃最后的希望。
之所以得出璐璐妈“业已放弃最后希望”的结论,是因为璐璐总是穿得邋里邋遢的——一个女人,如果放任自己穿得邋里邋遢,她对生活大概失去了一半的希望;如果放任自己的小孩儿也穿得邋里邋遢,一般就是对生活已经失去了全部的希望。
除了父母,璐璐家还有两个家庭成员:她奶奶,她弟弟。璐璐的奶奶主要信佛,每天除了大声念经之外就是默默念经,根据自己的体力情况随时发挥,没有规律可循,基本对世态炎凉半睁一只眼,尽量不理人间烟火,间或吃个鸡蛋。
璐璐的弟弟还没上学,不会干活儿,但比其他家庭成员都容易高兴,吃得饱睡得香,每天最开心的游戏是玩儿鸡和偷鸡蛋,间或挨打。年幼的他似乎认清了自己挨打是全家唯一的娱乐项目,因此回回动静都很大,必须搞得街知巷闻。
有一回我跟璐璐一起回家,快走到他家巷口,老远就听见一个孩子连哭带喊地自巷内奔跑而来,哭喊声由远而近,被脚步震荡出了一串有律动的节奏,那串“啊啊啊啊”哭得有口无心,暴露了他干嚎的基本事实。等那孩子跑到我们面前,我看到他的鼻涕经过一路颠簸已顺利跨过嘴巴贯穿了整个下半张脸。鼻涕很黏稠,白里透黄,从两个鼻孔流出来,一长一短颤颤悠悠地悬挂着,他的眼睛下面则一撇一捺分别有两道白色的小印记,应该是泪痕干了留下的证据。他看见璐璐的时候停止了哭喊,咧开嘴叫了一声“姐”,在鼻涕顺势滑落进他嘴巴里的一瞬,他笑了。
璐璐好像不太好意思似的,回头快速看了我一眼,再转回去骂了她弟弟一句:“又哭个屁啊?你个脏猪!”璐璐的弟弟完全不介意被骂,继续笑着,像是为了要讨好璐璐似的,猛然用力一吸气,那两道鼻涕竟然起死回生,活活被他吸回去半寸,显得身手不凡,以行动证明一切都是“熟能生巧”。
我当场就服了,此后对那个画面久久难以忘怀,并且那几个星期都不怎么吃炖菜里的粉条儿。
吶,璐璐一家的情况大概齐就是这样。
家务事多半都成了璐璐一个人的事。她每天早上一起来就得忙着干活,从捡菜叶到收拾菜叶子,再到给人煮粥给鸡拌饭,还得及时收鸡蛋防备邻居顺手牵羊或她弟弟饿极了趁乱生吃。
一个少年一大早干了那么多活儿,当然饿,因此一到大课间璐璐就奔跑着回去喝粥,再奔跑着返回学校。她家离学校不算太近,所以她总迟到,总挨骂,又为饿所迫,不能不回去。在我记忆中,璐璐在学校体跑3000米拿过两次年级第一,也没人一探究竟。
唉,人们总是对别人的缺点更敏感些。
我们班以范芳为首的各科老师都因为璐璐迟到骂过她,骂的内容也大同小异:
“怎么你就不能养成准时的好习惯?”
“这是上课不是玩儿,想几点来就几点来?”
“屡教不改,你这辈子算是完了!”
没有人关切“为什么”,也没有人问过她“饿不饿”——在我们这个以问人“吃了吗?”蔚然成风的国度,竟然从来没有人用这句“国问”去关心一下同学璐璐。
直到那天,我们这帮同学听完璐璐举着酒杯的背景描述后才纷纷愕然,像小时候挨了老师批评一样对着面前四十五度角的方向默默发呆,一个字的辩解都说不出来。
火锅兀自热腾腾地继续翻滚着,里面各种烫熟的食物随着辣油一波一波若隐若现,大家对食物都没了兴趣,惭愧的时候特容易觉得腹胀。
最惭愧的应该是我。
从初一入校一直到璐璐辍学,这期间我是跟她行踪最密切的同学。
好像所有中学女生都有一两个最要好的女同学。女孩子们因为各种原因成为好朋友:家住的近,学习成绩互补,长相互补,跟男同学的关系互补……之类的。
璐璐家境不好,长得一般,学习成绩中下,好像没什么能“补”我的地方。
我呢,家境勉强比璐璐好一点儿,穿得勉强比璐璐好一点儿,功课也是勉强比璐璐好那么一点儿。只不过,我的好也乏善可陈,是那种连显著的“不好”都没有的中不溜学生,混迹在学校里,过着我可有可无的少年人生。
想起十年前,有一次搬家,收拾旧物的时候我给新婚的丈夫看我学生时期的相册,翻开第1页,他看了半天,问“哪个是你?”我饶有兴致地指给他看“这个这个!”然后,翻到第2页,他又问“这张里面哪个是你?”我只好继续指着小小的自己说“在这儿啊!”接下去,在翻到第3页第4页的时候他都问了同样的问题“哪个是你啊?”我烦了,没让他有机会看到第5页,并赌气把相册藏了起来。
那个相册再次有机会面世的时候,我已经步入了第二次婚姻,而我们的小孩已经接近学龄,那年又是刚搬家,在缓慢地布置新居的过程中,我从箱子底发现了那个相册,内心顿时涌动出对岁月流逝的敬畏和对自己的时断时续的自怜。
我拿起相册,抚了抚表面的尘土,把我的儿子趴趴抱在腿上一起看相册。
没想到,趴趴这个孩子,在“认不出我”这一点上竟然像极了我的前夫,尽管他们俩之间一毛钱关系也没有。趴趴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重复的唯一问题就是“妈妈,哪个是你呀?”
生生把我给问惆怅了。
某天看探索频道,说有一种病叫“脸盲症”,又叫“面孔遗忘症”,得了这种病的患者,很难分清脸跟脸之间的差别。
我首任丈夫和首任儿子在看我少年时期照片的时候,都像是突发了这个病。
也或者,从另一个角度解读,如果连我至亲的人在人群中都无法准确地辨别出哪个是我,说明当时的我在班里确实属于不会引起太多注意的同学。
这大概也是我和璐璐之间友情的基础,我们两个,都是会迅速“融化”在人群中的普通少年,好像样子被晕染过了一样,没有其他人愿意特别搭理,稀里糊涂,惺惺相惜,彼此凑合成了一组朋友。
这友谊听起来的确含金量不高。就算是那样,少年狭隘的我偶尔还会轻飘飘地觉得,给璐璐友谊,已经是我彼时做的好事。毕竟我是班里唯一一个自愿接近她的女同学。
我不知道我的骄傲来自哪里。实则,每一份感情中都有核心的供需关系。我跟璐璐的供需关系也一目了然。对璐璐来说,不管在学校还是在家里,主动跟她说话的人不多;而我,不管在学校还是家里,愿意听我说话的人不多。就这样,需要说和需要听,成了我们俩主要的交集。
我和很多普通少年一样,不知何故地偷偷藏着怀才不遇的愤慨,又没有任何改变和自省的能力,坚决地认定一切的不快乐都来自于周围人的偏袒、眼拙,或别人过于命好。
我就是这样没节制地把随时滋生的负能量随意地倒给璐璐,璐璐则表现得像个专业垃圾桶,从来没有明确地表示过她对我那一亩二分地的琐事究竟有没有兴趣。
抑或,准确地说,我不曾看到过璐璐对任何事表现出明显的没有兴趣。说起来残忍,这个生活在困顿中的女少年,并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在许多人的人生中,“兴趣”都是一个奢侈品,总是须得要拥有基本温饱之后才谈得上选择。
我跟璐璐的友情,破破烂烂,持续了一年,我兀自认为和璐璐之间那种互相需要是一种情义。
近代著名高僧宣化上人[1]在讲解《法华经》的时候讲过一个寓言故事,说有一个善良的老妇人,被阎王误判,死后去了她不该去的地狱。在受苦的初期,托梦给她仍旧活在世上的儿子。那儿子是个孝子,获知这个消息之后,历经上下求索,帮他往生的妈妈到处申冤。最终儿子的孝心打动了阎王,阎王一查,果然是冤假错案。和人间的多数昏君不同,阎王知错即改,立刻遣人把老妇人从地狱带出来,准备送到别的舒适的去处。
哪知,由于这个申诉的过程经历了一些时日,老妇人业已适应了地狱的生活,被带走之时,居然两眼清泪,一步三回头,跟狱友们颇有些依依不舍。
这则寓言的核心意思就是说,再不堪的所在,也有可能因“习惯”生情。
我和璐璐之间的友情基本也是这种“习惯”出来的,就算不够好,没了也还是会不舍。
从得知璐璐她爸决定让她辍学那天开始,我们俩就被一种离别在即的惶惑笼罩了。
等到了她在学校的最后一天,大课间,璐璐破例牺牲了那天的早饭,留在校园跟我告别。我把她拉到学校操场边上的一个没人的地方,从口袋里拿出一块钱,那是我那时候能够拥有的最大面值的纸币。
我郑重其事地把一块钱仔细地对折,撕成整齐的两段,把其中一段递给璐璐,自己手里攥着另外一段,然后低着头沉痛地说:“如果以后我们失散了,一定记着拿这个钱相认。”
说完我就哭了,要知道,为了准备这个告别仪式,我省吃俭用牺牲了整整两个星期的零食才凑够数额,还特地避开我哥的窥探偷偷找了个小卖部把一堆钢镚儿换成一张整钱,绝对的来之不易。
璐璐接过那半张钱,如我所料,被我竟然愿意为她撕掉这么大一笔巨款而感动。她晃了晃神,手抖了抖,捏着钱,红着眼圈儿抬头问我:“你以后,万一考上大学了,不会不跟我对了吧?”
然后我们一人捏着半张钱,心里翻腾着无法言说的情绪,咧开嘴哭了。
哭了十几秒,我们俩又先后闭了嘴,哭得有点虎头蛇尾。
我不知道璐璐在哭什么,我哭的原因有二:一是想到璐璐走了之后,忽然冒出来那么多无所事事的课余时光,这真让人烦恼;二来,她提到“考大学”,像一个咒语,让我在对与她分别的悲伤中走神,捏着把冷汗地顿觉人生真他妈无聊。
有一个很有哲学气质的词叫作“愚悲”。我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愚悲”,但和璐璐告别而泣的那个瞬间,应该就是差不多的意思。
后来,我们不算失散,只是,我们再也没有在心底真正的重逢。
我在璐璐辍学之初还会去她摆的摊儿上找她玩耍。
没过多久之后,我有了新朋友米微微,跟璐璐的共同话题又停滞在她离开我们班的那个瞬间,我们不再有共同的新经历,不再有共同的新话题,很自然地,渐渐失去了彼此的友情。
在我们一堆人纷纷考上大学或技校的那年,有人看见璐璐挺着个大肚子在菜市场买菜,她是我们班第一个当妈妈的女同学。
据说她买菜总是买得很慢,几乎每一颗菜都精挑细选。
“不是因为我挑剔,也不是因为我是孕妇身子重行动慢,而是因为,我终于买菜了。你懂吗?不是‘捡菜’,是‘买菜’!我要让市场上的人都给我看看,看清楚了,我璐璐有钱了!我璐璐再也不用低头捡你们不要的烂菜了,再也不用接受你们居高临下的施舍了,再也不用看你们今儿高兴明儿不高兴的眼色了!我璐璐自己拿钱买菜!明白吗,我有钱了!我想买什么买什么!”璐璐举着酒杯说了以上的这番话。
我们一个个又都无言以对。
那个时候,我们还小,不懂得抬眼看别人的悲伤,等到长大以后,懂了要审视悲伤的时候,不知觉中发现,生命早已和悲伤融为一体。
传说非洲有一种红蚂蚁,为了防止被淹死,在遇到大水来临时就会自动地一头一尾彼此衔在一起,形成一个由无数红蚂蚁组成的蚂蚁球,这样它们就能够漂浮在水面,集体地活着,靠此起彼伏不停地喘息保持漂浮,真正的相濡以沫。
而我们的人生,很多的时候,没有抱团的本能,活得人不如蚁。
有很多年,只要我在电视里看见用第三人称自己叫自己名字的明星或是艺人,我都自然而然地想到璐璐。
我不喜欢在说话的时候不断自己叫自己名字的那种人,但,因为璐璐,我原谅了他们。
后来又见到璐璐是大家一起去参加同学施宁的婚礼。
她全然地成了一个体态结实的妇人。她的胸和屁股在紧绷着的衣服里有种喷薄欲出的气势,让她在路过我们的时候都能搅乱周围的空气,我人生第一次亲眼见识了“气场”这种东西的物理的存在。
她在施宁伉俪给所有人敬完酒之后也挨个儿地给我们每个同学敬酒,彼时璐璐身边还带着她十岁的儿子,那孩子梳着二八开的分头还抹了发蜡,边走边不时地冒出几句场面话,其娴熟世故的程度不亚于璐璐。只是不论扮相还是语气都没有他那个年纪的小孩儿应该有的童稚。
璐璐母子走到我跟前的时候璐璐推了她儿子一把,那孩子像个说书人一样指着我刚挑染的头发说了句:“这位阿姨,看您这头发,典型的鸿运当头!祝福您青春常在,永远年轻!人海茫茫,沧海一粟,我们由陌路成朋友,相遇相知都是缘。老话说得好‘人生得意须尽欢,莫等闲白少年头’‘朝辞白帝彩云间,半斤八两只等闲’。千言万语比不上我这一杯对您的祝福——先干为敬!”
说完男孩和璐璐一起齐刷刷把手里端着的酒一饮而尽,然后母子二人一边此起彼伏地咂嘴,一边老道地同时向我展示了空杯子底儿。整个的过程流畅连贯一气呵成,但,就是听不出任何感情。
我被这母子二人的气势震慑,也赶紧把自己的酒喝完,也许是被酒呛的,我咳出了眼泪,可是对璐璐什么都没说出来。
我在璐璐的儿子背诵敬酒词的时候,一晃神,想起当年璐璐那个拖着鼻涕到处奔逃的弟弟。他过得很差,吃不饱穿不暖,但那些困境并没有阻止他活得像个真正的孩子。
璐璐从走到我面前干杯一直到转身离开带着儿子去别桌敬酒的几分钟里,没有对我说任何特别的话,甚至眼神也没有特别的交集。
她一视同仁的客套,一时间让我有点怀疑初中阶段我们俩是不是真的有过那么一段形影不离的友情。
我更没机会告诉她。在见到她之前,想象着跟她的久别重逢,我默默练习了许多想对她说的话。为了应对时过境迁可能发生的变化,我还准备了多个版本。哪知,璐璐的变化,还是超出了我的任何准备。那些话,不管是哪一段,怎么说,放在我们短暂的见面中,放在她儿子出口成章的敬酒词前后,都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因此,一直没有机会告诉璐璐,有时候,我真的很想念她,想念那时候的我们,想念我们彼此颤颤巍巍的支持。
璐璐辍学在杨震宇成为我们班主任后不久,那阵子她那位本来就多病的妈妈在某一个黄昏跌进了家门口一个刚挖开的树坑里,折了一条腿,因此璐璐不得不中途辍学了。
听说杨震宇在璐璐辍学之前曾多次到她家试图说服璐璐的父母让璐璐留在学校,他一共去过璐璐家三次,第一次没见到璐璐她爸,第二次没说服璐璐她爸。
在最后一次的家访中,璐璐的爸爸终于失去耐性冲杨震宇发了脾气:“你说得轻巧!是我不想让她上学吗?!她上学去了家里这些活儿谁干?!再说她又不是没上过,这也白白上了这么多年了!也没上出什么名堂!我支持她?我倒是想呢!你看看这一家老弱病残!坐着的,躺着的,念经的,哼唧的。几张嘴等着吃饭,光吃饭不说,吃完饭又闹着花样吃药!这不是作孽吗?!难不成是嫌饭不够饱的,还非得糟蹋钱弄药往肚子里填!你说说这左一嘡啷右一嘡啷的,我一个人弄得过来吗?你非让她上学也行!这家人你养!这几张嘴你填!这条断腿你给接上!你倒看看你是有挣饭的本事还是挣药的本事!”
杨震宇听傻了,没敢认领璐璐家的任务。
说服工作以彻底失败告终之后,杨震宇临走留给璐璐一本书和一个信封。
璐璐遵照杨震宇的要求,在他走后才打开那个信封,里面有一封信和五百块现金。那个年代尚没有百元的钞票,所以五百块现金看起来还是有分量的一沓。在跟钱叠在一起的那封信里,杨震宇给璐璐写道:“虽然我和同学们都希望你能继续留下来,但如果家里实在需要你,也请你不要为此气馁。我希望你知道,世界上有很多了不起的人都没上完中学,世界上有很多过得快乐的人也没上完中学。你为你的家庭付出了很多,可能还要付出更多,你是一个了不起的女孩儿。就算你不能继续留在学校,也希望你不要放弃梦想,不要放弃努力,不要放弃快乐。学校不是唯一能实现理想的地方,但,你是那个决定自己是否过得快乐的人。”
杨震宇在最后一次造访璐璐家之前大概已经悲观地预见到无法保护她继续上学的可能,所以做了另外的准备。
据璐璐说那五百块钱她分做两份,其中的三百交给了她爸爸当做给她妈妈的医药补贴,剩下的两百成了她第一个小买卖的本钱。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对一个小城市的中学教师来说,五百块不算一笔小钱。对一个全家享受“五保户”待遇的璐璐来说,五百块不仅是一笔她从来没有过的巨额现金,也代表了一种她之前从未领受过的信任和诚意。
当一个人认为钱不能代表什么的时候,只能说明他还拥有其他丰富的选择。然而对一个陷入窘境的人或家庭来说,钱就可以产生影响和力量。
听说杨震宇过世那年,我们去参加他的追思会。追思会是璐璐组织安排的,现场布置得相当豪华,软件硬件的配备都不输任何一个二线城市地头蛇的葬礼。
当仪式开始时,几个身着黑色中山装的演奏人员先行步入现场。他们几位都是璐璐特地从另一个城市请来的,据说其中吹唢呐的那位是红白喜事界的一哥,其在丧礼活动中的地位不亚于周立波之于海派清口。
就是这样,当“一哥”皱着眉头吹起唢呐名曲《一枝花》的时候,不知道哪个同学,开始笑,然后那个笑就像传染病一样,一个接一个,等整首《一枝花》吹完,现场已东倒西歪笑成一片。
唢呐演奏家本来特别投入,闭眼皱眉鼓腮帮子,正吹得五官错位,听见有笑声,破功,等一睁眼再看我们笑到纷纷擦眼泪的德行,把他给气的,立刻愤然离场。璐璐赶忙追出去挽留他,唢呐演奏家先是果决地收了出场费,然后强烈批评了我们,说在他的演艺生涯中从来没有碰上过对逝者和对他如此双重不敬的追思场面。
唢呐演奏家不明白,其实我们的笑里面没有任何的不敬。甚至可以确定,如果杨震宇在,他也会跟我们一起笑,准确地说,是他带着我们一起开怀大笑,像他曾经陪伴我们左右的那些时候一样。
那个追思会的氛围,悲情和喜感参半,缅怀与感谢参半。恰是因为有《一枝花》这么民粹的背景做中和,我们心里保存的那些有关杨震宇的略微摩登的记忆,才安然落地。
璐璐承担了活动和纪念品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有同学提出分摊的时候,被璐璐拒绝了:
“我这辈子,在有钱之前,从没有人跟我说过‘你是一个了不起的女孩儿’,虽然杨震宇就当过我几个星期的老师,但我觉得他是唯一一个理解我的人,他也是唯一一个在我没钱的时候就尊重我的人。他给我写的那封信我一直都留着,一遇到难事我就拿出来看。我跟自己说:璐璐你看看,你得对得起这个看得起你的老师!杨老师那些话让我觉得我璐璐必须活得有尊严,我璐璐必须要有梦想,我璐璐的梦想就是有钱!我璐璐必须快乐!因为我心里答应过这个看得起我的人了!我当时就想过了,以后等我有钱了,只要是杨震宇需要,什么情况我都拿钱,让拿多少我就拿多少!他给我的你们都不懂,那封信里写的,多少钱都换不来!”说到这儿她抹了一把脸上的眼泪,顿了顿,又说,“没想到,终于有机会还他这个情了,结果还是在丧礼上。你们说说,你们谁还要跟我抢?你们谁有资格跟我抢?”
不知道杨震宇当时给璐璐写那封信和留那五百块钱的时候是怎样的心情,也不知道,倘若杨老师知道璐璐执意为他的追思会付钱,他又是怎样的心情。
回忆和妄想都敌不过“无常”本身的变幻莫测。
我们常常高估了自我,我们常常低估了命运。
写到这儿,碰巧看到这样的一段话:“无论遇见谁,他都是你生命中应该出现的人。无论发生什么,都是唯一会发生的。不管事情开始于哪个时刻,那都是对的时刻。已经结束的就是结束,因为因缘成熟,没有任何一片雪花会意外落在‘错’的地方。”
嗯,实则,也没有任何“错”或“意外”,只有我们情愿接受或未被接受的发生。
如果说,我还有什么话想要跟璐璐说,那么,也就是以上这几句。
用它献给璐璐,和所有仍在努力的少年:后来,我们终将会知道,人生全部的快乐不过就来自于这三件事——还有什么令人敬畏,还有谁让你牵绊,还有哪些被视作是梦想。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坏”总是比较有趣,然而令人不安;“好”可能意味着安全,但又总是略微乏味。能在总体的“好”当中留住两三分的“坏”是一个成年人的至高境界。
I will be t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