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3)

柯蒂斯和我处得不怎么样,因此我从来没有这么寂寞过。我想念我妈,想回家。跟柯蒂斯相处的问题在于我不了解他。他说话时总是夹杂了太多脏话,我每次分神弄清楚那些字眼,就疏忽了他的重点。多数时候,我推测他的重点是他对某件事不满意。

柯蒂斯有辆汽车,他常顺道送我去练球,但是有天我跟他碰头时,他正在一个巨大的下水道盖子上弯着腰,嘴里咒骂连连。事情好像是他有个车胎破了,但是换车胎的时候不小心把轮胎盖的螺丝帽掉进了下水道里。眼见练球要迟到了,那可不是好事,因此我就对他说:“你何不把另外三个轮胎各取下一个螺丝帽,这样每个轮胎都有三个螺丝帽,应该撑得到练习场啦。”

柯蒂斯停止咒骂,半天才抬头看我,说:“你应该是个白痴啊,你怎么想出来的?”我就说:“我也许是个白痴,但起码我不笨。”听了这话,柯蒂斯跳起来拿着轮胎工具追我,还用他想得出来的最难听的字眼骂我,这么一来我们的交情可以说是全毁了。

事后,我决定另外找地方住,于是练完球就跑到“人猿宿舍”的地下室,一晚上就待在那儿。地下室并不比楼上房间脏,而且有一只电灯泡。第二天我把床铺搬了下去,打那开始我就一直睡地下室。

在这同时,学校开学了,他们不得不想法子安排我。体育系有个家伙好像啥事都不干,只管想办法让系里的傻瓜拿到学分。有些课程应该挺容易,例如体育,他们就给我选了这门课。但是我必须得修英文和一门科学或数学,这方面毫无转圜余地。后来我得知,某些教授肯通融球员过关,他们理解球员把精力都花在了打球上,无暇上课。科学系有一位这种教授,但是很不幸,他只教了一门课,名叫“中级光学”,显然是为物理系研究生开的课。可他们还是将我安插了进去,即使我根本不懂什么是物理。

英文课就没这么幸运了。这个系显然没富有同情心的教授,所以他们叫我只管去上课,不及格也无所谓,以后他们再想法子解决。

念“中级光学”这门课时,他们给了我一本看起来像是中国人写的、五磅重的教科书。但是每天晚上我都带着书到地下室,坐在床上就着灯泡读,过了一阵子之后,不知怎么回事,我开始看得懂了。我不懂的是为什么要学习这门课,不过算出那些方程式却易如反掌。我的老师是胡克教授,第一次测验后,他叫我下了课去他的办公室。他说:“阿甘,我要你跟我说实话,是不是有人把答案告诉你了?”我摇头,于是他给了我一张纸,纸上写了一道题,他叫我坐下来作答。我写完答案之后,胡克教授看看我的解答,摇着头说:“老天爷!”

英文课却是另一码事了。我的老师是彭恩先生,他是个非常严厉的人,话很多。第一天下了课,他叫我们当天晚上写一篇简短的自传交给他。那大概是我平生遇到过的最困难的一件事,可是我熬了大半夜没睡,想想写写,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反正他们说我这门课补考也无所谓。

过了几天,彭恩先生把我们的作业和他的评语一一发还给学生,每个人的自传都被他取笑一番。接着他发还我的作业,我心想这下子惨了。但是他拿起我的作业,念给大家听,他边念边哈哈笑,大家也笑成一团。我写的是念傻瓜学校的事,还有替费拉斯教练打球,参加“全州美式橄榄球明星盛会”,以及征兵委员会和带珍妮?柯伦去看电影的事。彭恩先生念完了之后,说:“喏,这才是创作!这才是我要的东西!”所有人都扭头看我,他又说:“甘先生,你应该考虑进创作系——你是怎么写出这篇文章的?”我说:“因为我想尿尿。”

彭恩先生好像吓了一跳,接着他放声大笑,其他人也一样。他说:“甘先生,你是个非常有趣的家伙。”

我又一次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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