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场球赛是在数周后的一个星期六。练球的情况大半很糟糕,最后布莱恩教练想出了安排我的法子,这法子跟费拉斯教练在高中时想的差不多。他们索性把球交给我,让我跑。那天我跑得很好,四次达阵,我们以三十五比三痛宰佐治亚大学,大家轮流拍我的背,拍得我背痛。我清洗之后打电话给我妈,她已经听了收音机转播,高兴得快爆炸了!那天晚上大家都去参加派对什么的,却没有人邀请我,所以我就回了地下室。我在地下室待了一阵子,听到楼上传来音乐声,那声音真美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我就上楼看看是什么音乐。
有个家伙,布巴,坐在他房间里吹口琴。他在练球时弄伤了脚,无法出赛,所以也没地方可去。他让我坐在一张床上听他吹,我们没有交谈也没做什么,就这么一人坐一张床,他吹他的口琴。过了大约一个小时,我问他可不可以让我试试,他说:“好啊。”我浑然不知这件事将完全改变我的人生。
我吹了一阵子,渐渐吹得相当不错,布巴兴奋得发狂,说他从没听过这么好听的玩意。时辰晚了,布巴叫我把口琴带下楼,我回到地下室又吹了好久,直到困了才上床。
第二天,星期天,我把口琴还给布巴,但是他说送给我了,他还有另一支,我好开心,跑出去散散步,然后坐在一棵树下吹了一整天,直到没曲子可吹为止。
当时已是傍晚,太阳快下山了,我才往“人猿宿舍”走去。我正要穿过四方院子时,突然听到一个女孩子喊:“阿甘!”
我转身一看,在我身后的居然是珍妮?柯伦。
她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走过来拉着我的手,说她昨天看到我赛球,我打得真棒等等。原来她并没有为那天在电影院的事生气,还说那不是我的错,只是那种情况很尴尬而已。她邀我跟她一起去喝杯可口可乐。
事情真是好得让人无法相信。我跟珍妮?柯伦坐在一起,她说她选了音乐和戏剧课,计划当个演员或是歌星。她还参加了一个演奏民谣的小乐队,明天晚上要在学生会大楼演出,要我去观赏。我跟你说,我可是迫不及待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