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VS.杂牌的迷思

为什么有些鱼天生就是饲料鱼,有些狗注定流浪街头甚至被送到屠宰场,我想,应该不是我们对鱼或狗有什么特别的想法,而是单纯反映了今天的商业社会,人们对于所谓“名牌”或是“杂牌”的态度。

广告让我们相信花大钱做广告的“名牌”,肯定比默默无闻的“杂牌”来得好。生长在过去曾经号称“代工王国”的台湾,同样一件衣服,就算明知道来自同一个代工厂的同一条生产线,使用同一块布料、同一个裁缝,用同一个版制成的,唯一的区别只在于其中一部分有“贴牌”,一部分没有,还是会有许多人选择花较多的钱购买“名牌”货(我们这里说的并不包括仿冒品),并不是因为实质上对自己有什么区别,而是担心自己在别人眼中,不是一个“名牌”而是“杂牌”。

无论是一件衣服还是一条鱼,一个皮包或是一只狗,名牌和杂牌的区分都只跟自己的想法有关。这件衣服还是同一件衣服,皮包还是同一个皮包,没有任何一只鱼会因为我们取了尊贵的名称而改变习性,也没有任何一只狗会因为品种流行、售价高低而改变一丝一毫的行为,但是身为主人的我们,却会因此而有完全不同的态度,这不是很幼稚吗?

香港人口中的“唐猫”或“街猫”,是经由各种不同品系杂交后的结果,因此种类有很多的变化,三色猫、橘子猫、虎斑猫都极为常见。至于混种的狗则叫“唐狗”,毛色一般会偏向黑色、深咖啡或浅咖啡色,胸毛多数是白色。这样的混种猫在台湾渐渐被通称为“米克斯猫”,狗则被称为“米克斯犬”;美国以前则将混种狗称为“mongrel(杂种狗)”,现在多称为“all American dogs(美国狗)”,或者用更亲且没有贬抑意味的“mutt(混种)”来称呼,美国总统奥巴马就曾经公开自嘲是mutt。

有趣的是,很多不常旅行的人,并不会知道香港的米克斯,跟台湾或是美国的,长相都很不相同,所以米克斯也不是放诸四海皆准的。真正重要的并不是米克斯的相貌,而是当一个社会不再将“杂种”动不动挂在嘴上,就是一个懂得思考的社会,渐渐成熟的证据。

有些亚洲的爱狗人士曾经一针见血的讽刺亚洲社会的通病:“结婚、生孩子都说混血是优生学(heterosis),为什么猫狗混血就叫杂种?”

就像白种人与亚洲人的混血,亚洲人较深的发色跟眼珠颜色通常会遗传下去,当两种狗交配时,有些品种亦会较常将其特征遗传给混种后代,比如边界牧羊犬会将其毛色及耳朵形状遗传下去,而德国牧羊犬则会把脸型传给后代。

亚洲人普遍都有“混血儿比较好看”的观念,无论在时装伸展台上、演艺圈中,甚至年轻男女跑趴上夜店,都发现混血儿普遍占有优势。但比外貌更重要的是,混种的确可以将一些有害的基因在繁殖过程中剔除,避免受遗传基因病变侵扰,比如德国牧羊犬常会出现髋臼关节发育异常,混种的后代一般就不会有这个毛病(除非是跟同样容易出现髋臼关节发育异常的黄金猎犬交配)。日本的运动界中,无论是足球或田径赛场的顶尖选手中,都不乏混血儿,一点也不足为奇,这就叫做混种优势。 

当然,鲜少有人会为了下一代的健康,而不顾个人情感因素特地跨种族通婚,也不会为了未来幼犬、幼猫的健康基因,特地将家中宠物进行混种交配,所以不用大张旗鼓宣扬混种的好处,宠物界中经常存在“米克斯派”与“纯种派”的论战,对我来说也毫无意义。

在我眼中,两个生命之间真正的区别,并不在纯种与混种的区别,而是有爱与没有爱的区别。在没有爱的人眼中,无论是人还是宠物的混种,永远都是杂种,这样的人一旦开口,我就晓得该敬而远之,因为他们对于世界根深蒂固的偏见与歧视,往往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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