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采访我的人问:“你是怎么写小说的?”我通常马上把这类问话的思路切断,回答说:“从左写到右。”我意识到这样的回答不会让人满意,而且会让阿拉伯国家和以色列的读者感到惊讶。如今我有时间给出一个更详尽的答复。
在写第一部小说期间,我学到了几样东西。首先,“灵感”不是个好词,偷奸耍滑的作者大谈灵感,是想让自己的作品在艺术上显得体面些。常言说得好,天才是百分之十的灵感,百分之九十的汗水。据说法国诗人拉马丁经常描绘他是在怎样的状况下写出他最好的一首诗:他坚称,一天晚上他漫步林间,突然灵光一闪,那首诗便从头到尾完整地出现在他脑海里。他去世后,有人在他书房里找到那首诗的草稿,有相当多的版本,是他花了几年的时间写了又改,改了又写才完成的。
最先给《玫瑰的名字》写书评的评论家们说,书中神来之笔如繁星点点,熠熠生辉,然而因为概念上和语言学上的深奥之处,这本书终是阳春白雪,曲高和寡。没想到这部小说却大获成功,卖出几百万册,同样的评论家现在又说,要炮制出这样一本广受欢迎、妙趣横生的畅销书,毫无疑问我只是拿着一份秘诀按图索骥而已。后来他们又说,这本书成功的关键是一套电脑程序—他们忘记了,第一批带有实用书写软件的个人电脑在1980年代初期才刚刚出现,而我的小说那时已经出版了。在1978至1979年间,即便是在美国,你能找到的就只是坦迪公司制造的廉价的小不点儿电脑。除了写信,没有人会用那种电脑写任何东西。
过了些时候,那些有关电脑的指控还是让我有点生气,于是我就真的编了一套用电脑写畅销书的诀窍:很显然你首先需要一台电脑。对很多人来说,这样一台替你思考的有灵气的机器是绝对有必要的。你需要的就只是几行电脑程序,就连小孩子都没问题。然后在电脑里输入一百来本书的内容:小说、科学著作、《圣经》、《古兰经》,还有一堆电话簿(给人物取名很有用),怎么说也要有十二万页左右。在这之后,用另一套程序进行随机排列。换句话说,就是把所有这些文字都混合在一起,再稍作调整,比如说把所有字母e都删掉,这样写出来的就不仅是一部小说,而且是像佩雷克作品一样的漏字文。接着,你按一下打印键。因为你删除了全部的字母e,打印出来的页数应该少于十二万。你把打印出来的草稿仔仔细细地读过几遍,在最重要的段落下划线,然后你把所有的纸张扔进焚化炉。接着,你坐在一棵树下,手里拿着优质的绘图纸和一只炭笔,任随思绪四处游荡,然后你写下两行字—比如说:“月亮高挂天空╱树林瑟瑟。”也许最初呈现在你面前的不是一部小说,而更像一首日本俳句。然而无论如何,重要的是你已经开了个头。
说起姗姗而来的灵感,写《玫瑰的名字》只花了我两年时间,原因很简单,中世纪的那些事儿我不需要做任何研究。我提到过,我的博士论文写的是中世纪美学,之后专门从事的也是中世纪研究。这么些年来,我参观了很多罗马式修道院、哥特式大教堂,诸如此类的场所。等到决定写这本小说时,感觉就好像打开了一个大壁橱,里面堆着我数十年积累起来的中世纪资料。所有的材料都在那儿,任我自取所需。写后面的几部小说时,情况就不同了(虽然我选择的小说题材,总是那些自己已经在某种程度上了解的)。这也是为什么我近来几部小说花很多时间才完成—《傅科摆》花了八年,《昨日之岛》和《波多里诺》各花了六年。相比之下,写《洛阿娜女王的神秘火焰》我只用了四年时间。那本书涉及1930年代和1940年代我童年时的阅读经历,因此我能够用上很多家里收藏的旧资料,比如连环漫画、唱片、杂志、报纸,总之,我儿时的小玩意儿和纪念品收藏全部都派上了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