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斗争是我的生命(5)

我们每周都会接待从农村来的老汉,他们告诉我们,他们祖祖辈辈都在一块荒凉的土地上劳作,现在他们被驱逐出了这块土地。我们每周都接待老妪,她们以酿造非洲啤酒作为她们微不足道的收入的一种补贴,而现在她们却面临着被判处监禁或被罚她们支付不起的款项的困境。我们每周都会接待一些委托人,他们在同一座房子里已经住了好几十年,但是,现在那里被宣布为白人居住区,他们被迫在没有任何补偿的条件下离开自己的房子。每天,我们都会听到和看到普通非洲人日常生活中遭遇的形形色色的侮辱性事件。

奥利佛有惊人的工作能力。他在每一位委托人身上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并不是因为专业上的问题,而是因为他是一个有无限同情心和耐心的人。他完全进入了当事人的案情和生活之中,被群众的困境,即作为一个群体的困境和单个人的困境所触动。

我很快认识到,“曼德拉-塔博律师事务所”就是普通非洲人的家。这是一个他们可以随时进来并能找到同情和支持的场所,一个不会被拒绝和欺骗的场所,一个他们可以实实在在地为有与自己肤色相同的代表而骄傲的场所。这是我当初选择当律师的原因,我的工作常常使我感觉自己作出了正确的决定。

我常常一上午处理五六个案子,整天在法院里进进出出。有些法院对我们很客气,而有的法院则对我们不怎么尊重。即使是我们准备充分,经过论战打赢官司的时候,我们也始终很清楚,无论我们作为律师工作做得多么好,我们也不会成为监察员、地方法官或法官。尽管我们在与能力不比我们强的官员打交道,但是,他们的权威却是建立在他们的肤色基础之上并因他们的肤色而受保护的。

我们常常在法庭上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白人证人常常拒绝回答黑人律师的质询。地方法官并不指责他们藐视法庭,而是重复提出他们没有回答我们的问题。我例行公事地让警察到庭,向他们提出质询。尽管我能当场抓住他们说话前后不一致和撒谎,但是,他们绝不把我放在眼里,他们认为我只不过是“黑人律师”。

我记得有一次,一开庭我就被要求确认身份,这本是一个惯例。我说:“我是纳尔逊·曼德拉,是当事人的辩护律师。”地方法官说:“我不认识你,你的执照在哪里?”营业执照是镶在框子里并挂在墙上的证书,并不是律师随身携带的一种文件。这就像是要求人出示大学学位证书一样。我请求地方法官开庭,到时候我会提交我的营业执照。但是,地方法官拒绝听案情,甚至让一名官员赶我出去。

这显然违反了法庭的有关规定。这件事最终被上诉到最高法院,我的朋友乔治·毕佐斯律师出庭为我辩护。在听审会上,首席法官批评了那位地方法官的违规行为,并责成另一位地方法官审理那个案子。

虽然我是一名律师,但也不能保证受人尊重。有一天,在我的办公室附近,我看见一位白人老太太的汽车被夹在两辆车中间,我立即走上前去帮助她把车推出来。说英语的老太太转身对我说:“谢谢,约翰。”约翰是白人用来向任何不知姓名的黑人打招呼时的称呼,然后她递给我一枚6便士硬币。我很客气地拒绝了。她又一次强塞给我,我又一次谢绝了她。她大声说:“你拒绝6便士,是想要1先令,对不对?但是你捞不到!”她说完后,把钱扔在地上就开着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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