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后,我在H. M.巴斯纳律师事务所当了一名正式的律师。巴斯纳一直是参议院的非洲人代表,是一位比较早的共产党员,也是非洲人权事业的热情支持者。作为一名律师,他是非洲领导人和非洲商会领导层的辩护人。在那里工作的几个月时间里,我经常代表事务所出庭为许多非洲委托人辩护。巴斯纳先生是一个杰出的老板,只要我做好所里的工作,他就鼓励我参加政治活动。在该律师事务所取得经验后,我准备离开那里,去开办自己的律师事务所。
1952年8月,我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正式开门营业。我早期能够事业有成,还应该感谢我的秘书祖备达·帕特尔。我是在她去H. M.巴斯纳律师事务所取代讲南非荷兰语的秘书科克女士时认识她的,科克女士拒绝过我的口授。祖备达是我朋友凯西姆·帕特尔的太太,凯西姆当时是南非印度人大会的会员。祖备达没有丝毫种族歧视的思想,她的朋友圈子很大,在法律界认识很多人,在我出去自己开办律师事务所的时候,她同意跟着我干。她通过她的门路给我带来了大批生意。
奥利佛·塔博当时在一家叫“考瓦尔斯基-塔克合伙律师事务所”工作。在他的午餐时间,我经常去看他,我们进的是只有白人才能进的会客室,坐的是只有白人才能坐的椅子。奥利佛是我很要好的朋友,在午餐期间我们主要讨论非洲人国民大会的事情。我第一次对他产生印象还是我在福特黑尔大学读书的时候。在那里,我注意到他思维敏捷,特别善于辩论,他的冷静和重逻辑的风格可以击败任何对手。更准确地说,这种才能在法庭上更为有用。在去福特黑尔大学之前,他一直是约翰内斯堡圣皮特学校的优秀学生。他遇事冷静,这与我容易冲动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很值得我学习。奥利佛笃信宗教,并且一直期许成为一名神职人员。他也是我的一个老乡,来自旁多兰地区的毕扎纳,是特兰斯凯的一部分,他脸上有明显的氏族印记。我们一起做事似乎是很自然的事,我邀请他跟着我干。几个月后,奥利佛可以从他工作的律师事务所脱身了,于是,我们在约翰内斯堡市中心开办了我们自己的律师事务所。
我们的办公地点设在法官大厦,办公室门上挂着“曼德拉-塔博律师事务所”的铜牌。法官大厦位于约翰内斯堡中心,与市法院前高耸的大理石正义女神雕像相隔一条马路。这座大厦属于印度人,是市内允许非洲人租用办公室的为数不多的几个地方之一。从一开业,“曼德拉-塔博律师事务所”就被委托人围得水泄不通。当时,我们虽然不是南非仅有的非洲人律师,但是,我们的事务所却是南非唯一一家非洲人律师事务所。对于非洲人来说,我们这个律师事务所是首选的最后的求助对象。每天早晨到办公室去上班,我们不得不从拥在走廊里、楼梯上和我们的小会客室里的人群中挤过去。
非洲人对于在政府大厦中获得法律援助往往感到失望:从只有白人才能通过的门通过是犯罪;乘坐只有白人才能乘坐的公交汽车是犯罪;使用只有白人才能使用的饮水喷头是犯罪;在只有白人才能在上面行走的海滩上行走是犯罪;晚上11点后在大街上走是犯罪;没有通行证是犯罪;通行证上签字有误是犯罪;在不恰当的地方被解雇是犯罪;在不恰当的地方被雇用是犯罪;在某些地方居住是犯罪;没有地方居住也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