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科学研究表明,大脑中的某些区域会在我们试图揣测他人想法以及预测他人行为的情况下显得异常活跃。同样是这些大脑区域,在我们看待他人生理方面的信息时却显得平静很多,比如在看待他人身高、体重或者眼睛颜色的时候。这个现象说明人的大脑通过进化,已经产生了专门的区域来处理社会性的思考和感觉,也就是说他人的思维活动如此重要,以至于神经系统中已有“专职部门”来管理社交工作。
戈登·鲍威尔是斯坦福大学的一位认知心理学家,他所专注的领域是记忆在人类做重要决定时起到的作用。在一次实验中,他邀请某人客串模拟法庭的陪审团,案件中的被告桑德斯先生无视一处停车指示牌而继续驾驶,结果与一辆垃圾车相撞。尽管案发时警察并未对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进行测试,但因其有酒驾的可能,桑德斯先生还是受到了指控。依据目击证人对桑德斯先生在案发前参加派对的行为描述,两组实验对象分别得到了不同版本的证词:(1)出门离开的时候,桑德斯摇摇晃晃地撞上了一个桌台,一个碗掉到了地上。
(2)出门离开的时候,桑德斯摇摇晃晃地撞上了一个桌台,碰倒了一个盛鳄梨沙拉酱的碗,弄得白色粗毛地毯上到处都是鳄梨沙拉酱。这两段不同的证词会不会影响桑德斯案件的审判结果呢?理论上完全不会。食物的颜色和它们在白色地毯上呈现的状态与桑德斯先生可能喝醉的事实之间毫无逻辑关联,但那些了解鳄梨沙拉酱相关细节的陪审员们更倾向于相信桑德斯是有罪的,这主要是由于生动的细节能够加深人们对案件的印象。“生动”使信息在记忆中的可得性更强(还记得可得性偏见吗),假定陪审员对这一情况毫无意识,那么鲍威尔的实验说明,生动的细节提供的可得性能够改变陪审团的判断。
令人费解的是这些事例并非个例或奇闻趣事,受误导者也不在少数。正因为这些现象的普遍存在,我们不得不对这种骇人听闻的现象进行深入的剖析和了解。
显而易见的是,和桑德斯先生一样,我们对于损害他人利益而不是自己利益的错误并不会很在意。那么在攸关自身利益的情况下,我们是否会就避免认知错误的产生做出努力呢?假设你和6个朋友一起做一个实验,从这6个人中随机选出3个人,请他们给出爱自己配偶的3个理由,并请另外3个人给出9个理由。然后再同时问这两组人:“你们对这段关系的现状满意吗?”出乎意料的是,被要求说出3个理由的人与配偶相处的幸福感要大大超过需要说出9个理由的人。
对于这种有趣偏见的解释,虽说有些违反直觉但却很简单:谁能够轻易说出爱自己配偶的9个理由呢?“天主教”中“封圣”也只需要两个奇迹!要想凑齐9个理由,人们需要花更多力气努力思考,然后他们就会产生这样的想法:“怎么想几个理由会这么困难啊,是不是我的配偶不如我想得那么好?”这个实验的设计者、密歇根大学的诺波尔特·施瓦茨发现,就算是相当重要且熟悉的感情也经不起这种可得性偏见的考验。
当判断人物性格时,我们很难估量自己凭感觉进行判断的准确程度。即便是基于少数而肤浅的信息也是如此,例如当你看着两个陌生人的照片问自己:两人之中,谁看起来更值得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