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现实的互联网(1)

尽管有观赏卡通动画的经历,当第一次看到有演员扮演的角色和一群卡通动物共处同一个镜头时,还是有点惊愕:现在的电影怎么如此大胆、如此前卫,将真实的和虚拟的拼凑在一起?

转念一想,既然整个电影故事都是虚构的,在虚构的范围内,还有什么样的场景不可以出现?当然,这是习惯、传统或者说某种逻辑在起作用。即看卡通动画时,所有的角色应该一律卡通,人物是卡通人物,动物是卡通动物,植物是卡通植物,这样保持着虚构的一致性。而看通常意义的电影时,角色一律是由演员扮演,无论是天神、仙女、鬼怪还是精灵都是常人的面目。这种虚构的一致性,有时就转化为某种现实,当一些新的现象猝不及防地出现在我们面前时,以往建立起来的那种现实感就在起排斥和抵触作用,并应对种种挑战。当然,这种挑战并非只是来自卡通电影,或者卡通和真人混合秀,自从有了互联网,我们的现实感不断受到冲击和挑战,或者说有了互联网,我们的现实感总是在不断的调整、扩张和重新整合之中。

互联网打破分类界限

当年,施拉姆在电视普及的美国作过问卷调查,看看电视挤占了人们日常生活中多少时间,例如以往看报读书的时间减少了几许、体育运动的时间减少了几许,吃饭、睡觉的时间减少了几许,甚至上厕所的时间也被挪用了。不过以美国人的实证劲头也很难弄清楚,现在的年轻人上网而挤占了多少本来可以用于别的活动的时间。因为年轻的一代从看电视转为上网,或者干脆泡在网上,已分不清什么时间被挤占了,即便是在卫生间或躺在浴缸里,也不耽误用平板电脑和手机上网。

互联网在我们生活中改变了许多,我们习以为常的分类界限濒临瓦解。

以阅读为例,在以往的阅读中,虚构的和纪实的、实用类的和专业类的书籍是分开的,相应地在图书出版的选题、编辑和上架的过程中也是分类的,但是在互联网上,这一切似乎统统混杂在一起,指引互联网阅读的往往是标题和关键词,在关键词和标题的指向中,读者直奔“主题”,然后进入一系列的链接(所以在互联网中最不道德的是标题党),这些链接与通常的知识分类无关。当然在互联网上,许多页面也有功能或内容的分类,但是这种分类是脆弱的、不牢靠的,只要手指轻轻点击,或者是不经意间的一触,就换了页面,分类的界限就此被打破。

由此可见,虚构和非虚构、实用的和基础的等等领域分类是有条件的,或者说这种分类是由印刷文化逐渐建立起来的,是印刷文化和理性思维共同建构了人类知识和经验的分类模式。其中虚构和非虚构是比较核心的概念,因为虚构和非虚构意味着主观和客观的分野,它涉及真实和虚假、真理和谬误等一系列相关范畴,当这一对核心概念动摇时,由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许多话语和说法,也为此受到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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