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割下了右前肩——就跟切后腿一样,将肩胛骨切开,跟着把前腿也切了下来,然后把它拖回营地。当他回来时,木棍上的肉已经烤好:外皮有点焦,里面已经全烤熟了。
布莱恩将烤肉一片片切下,站在那里一边吃着肉,一边低头看那些剩下的驼鹿肉,心中不禁想:我从未尝过如此美味的肉。这驼鹿肉比一般的鹿肉、兔肉或笨鸟肉都好吃,也比牛肉好吃。驼鹿肉上有肥肉,比小鹿身上的肥肉还多。那肥肉可真香呀!他吃完觉得还不过瘾,于是又从驼鹿身上切下两大块肥肉,挂起来在火上烤,接着又回去工作。
没了两条右腿,驼鹿一下子轻了许多。布莱恩抬起驼鹿剩下的两条腿,将这个庞然大物翻了个身,开始切那面没动过的鹿身。他按照刚才的程序,先在两条腿周围切割,再割后背,最后剥下整张鹿皮。然后,他将两条腿卸下,一次一条地拖回营地,再趁着夜色回到了驼鹿的尸体边上。
此时,天上已经升起了一轮半月,月光洒在雪地上,亮如白昼,因此布莱恩不难找到路。但现在的天气非常寒冷,当他在潮乎乎的肉上又切又割时,双手都快冻僵了,他必须时不时地跑到火旁将手暖过来,而这大大减慢了他的速度。到了半夜,他体内的每一个细胞仿佛都在尖叫着抗议:“布莱恩,快停手,我们都要累死了!”
但这头母驼鹿可是个大宝藏呢,肉可以吃,鹿皮还可以用来做衣服。布莱恩才不想把它留给那些狼,或者那头熊——假如它再跟来的话。因此,他不能停下来。
腿和臀部一去,剩下的部分就很好处理了。他用手斧对准脊柱一砍两半,又分成前、中、后三段,这时他惊异地发现所有的动物都惊人的相似。驼鹿的身形固然巨大,但基本构造却与小兔子大致相同。
他用手斧砍下鹿头,拖着鹿的前半身,连同胸腔和肩胛肉一起拖回营地;然后返回又把屁股和中间部分拖了回去。
这会儿,剩下的就只有皮和头了。那头嘛,他可以明天再回来取,先把皮弄回去吧。现在已经快凌晨四点了,布莱恩开始拖着鹿皮往回走,可是他真没想到,原来拖鹿皮才是最难的活儿。那皮重极了,压得他摇摇晃晃,布莱恩根本背不起来,只好将弓和箭放在皮上,又
拖又拽地把皮弄回了营地。这一路耗尽了布莱恩最后一丝力气。他累得都快吐血了。
到了营地,他看着石屋墙边上堆积如山的肉和皮,立刻笑了。他脱去兔皮衫,钻进睡袋里,不一会儿便沉沉睡去,一夜无梦。
当思绪渐渐停止时,他忽然想到:这真是美妙的一天,不,是伟大的一天才对。有肉的一天,驼鹿日。明天,他就会在石屋的墙壁上画出今天猎杀驼鹿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