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公司大多为上市的股份公司或私营公司,一级铁路公司在20世纪80年代时有38家公司,现整合为有支配能力的4家公司,二三级铁路公司则多达几百家。
美国运输部下设联邦铁路管理局,对全国铁路实施行政管理,二三级铁路则多由地方政府管理。政府职能主要集中在关注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反恐、安全和减灾、重大事故救援和处理等方面。铁路建设期,政府还制定出让土地、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铁路建设。政府逐步放开货运运价,由公开运价到协商运价转变,逐步放开对运输市场的准入、定价、融资等商业行为,负责审批铁路的联合、兼并、重组和购买业务。
美国铁路公司大多为网运合一的区域性模式,该模式有利于效率提升和技术创新。
日本铁路
日本现有铁路营业里程为2.65万公里,铁路公司有132家,铁路以客运为主。1987年,日本铁路实施“民营化”,将日本国有铁路道(JR)分拆成6家区域性网运合一的铁路客运公司和一家全国性的铁路货运公司,并逐步通过上市成为股份公司。铁路货运公司租用客运公司的线路。另外成立一家负责偿还债务、处理资产、安排剩余员工等事宜的特殊法人(类似中国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存续企业)。
日本的铁路改革是一个比较成功的案例。改革的目的是解决长期的经营亏损,解决沉重的政府财政包袱,解决铁路经营缺乏活力和竞争力不足的问题。由于中央集权管理,地域性需求受到忽视,铁路员工竞争意识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效率低下。政府确定了国铁改革的五项原则和八项法律文件,为确保铁路改革成功地提供了保障。改革成功的另一个重要组织保证是成立了两个委员会:一是改革临时委员会,负责具体执行改革工作计划,委员会主席由首相任免,主席人选为铁路以外人士;二是监督委员会,由首相亲自组织该委员会专家进行改革分析和制定实施计划。
改革成功还取决于政企分开后政府和企业的职能定位。日本运输省铁道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铁路建设(路网)发展规划及铁路运输的安全监管。要避免改制后企业属性的缺失,否则民营化的铁路公司不久后又会变成“第二国铁”。日本国铁改革经历了国会和党派之间的激烈斗争,所以在日本,有人认为国铁改革实质上是一项政治改革。
英国铁路
英国铁路运营里程为1.65万公里。在英国,铁路在交通运输体系中占比很小,客货运营均在5%左右。
英国铁路的所有制变迁经历了3个时期:1948年以前为私有化时期,英国私营铁路公司达200家左右;1948~1993年为国有化时期,英政府将几家主要的私营铁路收归国有,成立英国铁路公司;1994年后又进入私有化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