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泡换好后,帅新勤和毛明康看见有女同学来找我,就迅速告辞了。等他们走后,我才招呼王雅玲坐下,给她倒了一杯水。我问她吃饭没有,她说吃过了。坐了不一会儿,她突然对我说:“我今晚想请你去看戏。”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又继续说:“是师部文工团到部队来慰问演出,就一个专场,现代革命样板戏《杜鹃山》。我想请你和我一起去看。”
听她这么一说,最开始的反应是觉得有些为难,先暂且不说我对《杜鹃山》并不是情有独钟,主要是单独与一个女同学一起去看戏,这在我确实是史无前例。当然,最担心的还是怕被别人撞见,至少在意识里觉得此举与一个优秀好学生的标准不符,明显有些出格。但又一想,这已经是第三次了。我们中国人不是爱说“事不过三”吗?说来也怪,即使我当时那副还没有开窍的脑子,似乎也在迷迷糊糊中笃信了这条中国人经常挂在嘴边的古训。这里面好像也没有什么严密的推理、冷静的思索,反正就觉得要是这第三次邀请也推辞的话,那肯定就会得罪人了,至少觉得这样做太不通人情,也太不给人面子。
的确,在王雅玲第三次盛情邀约之下,我再也不好意思表示拒绝,也没有勇气把那个“不”字说出来。于是,王雅玲把话说完不久,我就爽快地——至少表面上听起来是如此——答应了她:“行。”
接下来是一阵沉默,我心头既激动又慌张。在这段时间里,我不知道该干些什么,好像无事找事似的在磨蹭时间。实际上,我此时的心头有种期待:想让她先走一步,我紧接着跟随其后,我不想与她一道走过那条会要我命的必经之路——里仁街。因为那条街上住着无数我过去初中和现在高中的同学,我不愿意让他们看见在这么一个秃头秃脑的夜晚,我和王雅玲一起在这条街上走过。只是这种想法我不能对王雅玲直接说出来,我在一厢情愿地期待她会揣摩出我的这种心思,当然,最好是让她主动提出来:她先走。
可是,等了半天,王雅玲仍是坐在凳子上,什么也不说,看起来也没有任何打算要先走的意思。此时,我心头真可谓火辣辣的,可能额头上已经在开始冒汗了,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仍在那儿无奈地磨蹭时间。
最终还是王雅玲开口问了一句——想必她早已想这么说了——“好了吗?”我知道她的意思是:现在我们可以走了吧?
经她这么一问,我只好随声附和道:“行,走吧。”我们这才一起朝楼下走去。
当时,天已经大黑了下来。我记得当我们穿过一个狭窄的巷子想插进里仁街时,由于没有路灯,走在前面的王雅玲不小心一脚踏进一个积满污水的大坑。顷刻间,她漂亮的鞋袜就全被弄湿、打脏了。当时我觉得非常难堪,很为王雅玲感到难受,她是为了请我看戏专程到我家来,才遭此厄运的。
拐过米市巷的转角,我们上了里仁街。前面已经说过,这条街对于此时的我无疑是一条充满了荆棘的险途,因为街上住着很多我同班和不同班的同学,当时的我无法接受被同学撞见我和王雅玲在街上(尤其是晚上)一起走的场景。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此刻要我和王雅玲一起走过里仁街,那有点类似于上刀山、下火海。所以,当我们一走上里仁街,我就开始玩“小聪明”了:我故意把步子走得很慢,想落在王雅玲的后面,与她保持一个我想要的距离。但此法并不奏效,因为当我慢的时候,王雅玲也跟着慢了下来,始终在我身边,与我保持同步;这样走了一小段后,我心头紧张得不行,诚惶诚恐的,生怕会撞上某个同学,所以,我又不由自主地加快步伐,一股劲儿地往前面蹿,想超过王雅玲,与她保持至少三五米的距离。但此举仍然无用,当我往前蹿时,她也就随即跟了上来,结果还是与我并肩而行;于是,我又往路的右边挪,几乎贴着道路的边缘走,不到片刻她也就跟着贴了过来;最后,我又从路的右边拐到左边,心想即使是并肩前行,也至少应该相隔三五人宽的距离,但当我左移时,她也跟着挪动步伐往左边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