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中国的反腐斗争(1)

中国共产党的反腐斗争到现在已经进行了将近30 年,但中国的反腐仍被普遍当作一场闹剧。有些人觉得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对腐败的口诛笔伐以及偶尔的整治行动只不过是精心编排的政治演出,制造其坚决与腐败作斗争的假象,真实成效几近于无。因此,有些人只把中国的反腐斗争当成笑话。也有人认为,尽管中国的高层领导人可能真心实意希望展开有力的反腐行动,但从来未能真正地与腐败全面作战。有一句据说出自国民党前主席蒋介石之口的话: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害怕遏制腐败会令他们失去政权,因为腐败已经侵入中国共产党的“骨髓”。

大部分对中国反腐斗争的批评都指向其查处率低、惩处松懈以及腐败官员之间官官相护,导致反腐工作收效甚微。像前文提到的,何清涟断言腐败已成为一种社会“普遍现象”,“所有官员都收取回扣”,而廉洁的官员则遭到排挤。范承泽和赫谢尔·格罗斯曼的观点更进一步地阐明,中国共产党政权采取了一种不成文的“选择性容忍”和“选择性执法”。他们认为,腐败给地方官员发展本地经济提供了一种非法动力,因为他们能从中分一杯羹。而只要经济发展了,中央政权便对当地的腐败选择了包容。范承泽和格罗斯曼还指出,这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也是国家对地方官员的一种控制手段,因为只要掌握了他们的“把柄”,国家就可以有选择性地对那些行事太过我行我素或政治上不够忠心的官员进行惩戒。

对腐败案件起诉的原始数据进行分析后就能发现其中的复杂性。尽管对中国反腐成效持批评态度的人认为腐败已经发展至失控地步,但腐败暴露率从2000 年以来呈下降趋势,外部专家对腐败程度的估计自1996 年以来也基本持平,这都表明中国的腐败似乎并不像人们通常推测的那样逐渐恶化。但是高层官员腐败人数在腐败总人数中的上升态势表明,虽然腐败案件总数没有增加,人们对过去十几年腐败问题恶化的猜测可能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来自于这样一种强烈的感觉:由于政府对腐败的打击力度远远不够,导致针对高层官员的反腐斗争停滞不前。

裴敏欣认为,腐败指控数量的减少没有任何意义,只是反映了反腐斗争的失败。他搜集的数据表明,每4 条公众举报的腐败线索中,只有1 条受到了调查;在受到调查的案件中,只有不到40% 被正式立案,最终被处罚的案件比重就更低了。裴敏欣指出,受到腐败指控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只有5%~6% 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的结论是,官员们受到处罚的“概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从而“使腐败成为一种低风险、高回报的行为”。裴敏欣还指出,处罚率是从20 世纪90 年代中期开始显著降低的。最近10 年,尽管检察机构的人数大幅增加,检察部门受理和调查的案件却在1990~2003 年下降了50% ,这意味着执法力度进一步减弱。

裴敏欣认为在过去10 年里,实际腐败率和腐败暴露率之间的差距拉大了;到2005 年前后,腐败暴露率只有实际腐败率的1% ,甚至更低。如果他的数据属实,那么腐败活动为官员带来的被曝光的风险实在非常低,低到令人不禁想象只有最胆小、最不敢冒险的人才会因为这一点儿风险而却步。但是,在实际腐败率根本无法计算的情况下,我们无法判断裴敏欣的分析是否属实。事实上,裴敏欣的观点完全建立在没有实际计算且无论如何都无法计算的推论上。从根本上说,裴敏欣的论点要成立的话需要证明一个可计算的数值(腐败暴露率)与一个不可计算的数值(实际腐败率)是有偏差的。裴敏欣的观点和大众普遍所持的中国的反腐斗争不起作用这一观点都是建立在假设而非实际观察的基础上,并且裴敏欣进行推理的方法也存在问题。如果对这些数据进行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尽管中国的反腐斗争没有取得显著成效,腐败程度仍然较高,但在一定意义上还是成功实现了对腐败加剧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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