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客中国(10)

那些平民的社会地位,仅比被迫成为角斗士的战俘奴隶高那么一点点,但他们观后者们以血和命“表演”的“热闹”,看得心安理得。

至今,我们人类的基因中,仍遗传着那种邪狞的成分。

而那些贵妇和小姐,散场后又该去写几句甜蜜的情书,或与情人幽会了;而那些平民妇人,一如既往地操持家务、相夫教子,勉励孩子将来要有出息……

罗马帝国后来自然是灭亡了,它不灭亡不就很奇怪了吗?

在中国,商自然也被周取代了。

又过了几千年,到了雨果完成《巴黎圣母院》的时间背景的年代,雨果笔下,加西莫多在广场上被鞭笞时,围观者可谓人山人海。以至于骑警唯恐引起骚乱,喝马以臀撞开人群,却不起作用,只得用军刀的刀背砍人们的肩、背。

在《法国革命史》中,路易十四国王及王后即将被斩首,成为巴黎诸革命“热闹”最大的看点。那种空前盛况究竟与庆祝胜利的喜悦联系多一些,还是与人类古老的看“热闹”习性联系多一些,恐怕是连弗洛伊德也分析不清的。

而在《双城记》中,在《红字》中,人类看“热闹”的场面,也都描写得能给读者留下极深印象。当然,须是对人性善与恶反应敏感的读者。

在欧?亨利的短篇作品中,有一篇写的就是几乎“专业”的“看客”——讲的是两位同住一城的中产阶级绅士,以看本城的一概热闹或古怪之事为日常消遣。那时当然已有报了,但仅从报上得知而未亲眼目睹,是他们引以为憾的。那时虽已有报,却还没有电话,更没手机。若A绅士听说了什么热闹或古怪之事,便及时派仆人去向B绅士通告。于是两位穿上了正装也就是燕尾服,戴礼帽、白手套,颈前扎领花并各拄“文明棍”的绅士,相会在一处地点,结伴前往。车祸中的死者已被运走,两位绅士会蹲将下去,俯视石砖缝隙中的血迹,像谍报员一心要破译密码。

良久,A绅士说——我知道有一个修鞋匠的喉结特大,你还没看到过他。

B绅士立刻说——快陪我去看!

于是两位衣冠楚楚的绅士,这才起身去看一个喉结特大的修鞋匠,身后跟着他们的两名仆人。

中国人讨论“看客”现象,大约是在鲁迅的《药》发表以后。不错,《阿Q正传》中也写到了“看客”。阿Q在供状上画押时,他是将持板子随时准备听令打他的衙役们当成“看客”的。因他招得老实,没挨打。这大约使他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彼们只不过是拄着板子列于两旁在看他,所以他才力求将那圈卷儿画得较圆。若没有衙役们看,估计他对自己没那种高标准、严要求。待其被五花大绑、后脑插了令箭、游街示众地押往刑场时,他对于小市民是有贡献的,那就是——他们得以又看到很刺激的热闹了。所以见他们兴趣盎然,阿Q起初是并不害怕的,反觉荣耀、自豪,体会了一把类似检阅般的好感觉,及至离刑场近了,这才从检阅般的幻觉中猛醒,明白不是被夹道欢送往理发店去剃头,而是将被砍头,便顿时怕极了……

的确,一个国家喜欢看极刺激的或俗不可耐的“热闹”的人若远远多于欣赏文艺的人,这国家的文明是堪忧的,进步也将是迟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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