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对人类的进化,文艺也是功不可没的。仅仅认为劳动使人类文明起来了是片面的。
但是,人类爱从看热闹过程中获得刺激享受的恶劣的基因(我认为是比动物性更恶劣的),仍在人类的习性中作祟着,并不是什么悲剧、喜剧、正剧所能完全抵消的。
所以便有了罗马角斗场。
类似罗马角斗场上的血腥“节目”,在中国的古代也同样上演过,比如商纣王在寻开心时,往往便命武士于宴间决斗,以助酒兴。且在行宫中建了肉林酒池,动辄令百对以上年轻的祼男祼女滥交于肉林下、酒池畔,觉得是神仙才配一看的高级“热闹”。
在当时的罗马也罢,在当时的商朝也罢,文艺已经相当艺术了,商朝不但有了宫廷乐队,供养着当时水平一流的乐师,歌舞伎们的表演,也是足以称得上美轮美奂、赏心悦目的。而罗马,诗人们的朗诵会已蔚然成风,戏剧演出也很经常。
但是人类的基因决定了,只欣赏是不行的,看一般的“热闹”也是不行的。那基因会不时地怂恿人类的眼球寻找刺激。当时的罗马与当时的商朝的区别仅仅在于——罗马统治集团的成员们、宫廷人员们以及富人们,是与平民们一起享受刺激的,或曰“与民同乐”。那时的罗国,已有了初级民主,他们需要平民的拥戴。并且,他们“与民同乐”是带亲眷的。而极其腐败荒淫的纣王,却更喜欢独乐,或由妃们陪乐。
多么不可思议啊,一方面其文明已贴近民主;另一方面,其文化的野蛮恶习不改。
想想吧,当看台上所有的人类全体站起,亢奋地跺脚,皆大拇指朝下,千万条喉咙喊出一个字“死!死!死!”时,那是多么邪狞的场面啊!
于是另一个或另一些人类,在那喊声中,被长予刺胸,被利斧砍颈而亡。
再想想那些地位高贵的夫人,那些名门望族的小姐,她们一个个都很美貌。是夫人的都气质优雅,是小姐的都特淑女。也许,她们刚刚听哲学家们阐述过哲学,与文艺家们讨论过文艺。她们大拇指朝下的手,一小时前还握过写在精制羊皮上的诗卷。
但那时的她们,难道不是都很邪狞吗?
还有那些平民男女以及他们的孩子们,因能与贵族与富人们同乐,内心里感到无比荣光。他们有的换上了体面的衣裳,有的穿着破衣烂衫就去了。他们宁肯少吃几餐也高兴买到一张门票。男人们手拿肉排,或酒囊;女人们有的怀里还奶着婴儿,旁边或膝上坐着大点儿的鼻涕拉瞎的孩子。她们唯恐大点儿的孩子错过刺激居然没看到,每指着嚷嚷:“快看!快看!那个人就要被杀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