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观念的批判(5)

(七)解决农村发展的融资问题,创新农村金融体系

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是金融服务的不对称和严重滞后,面向农业的金融服务应以资本为纽带,促进协作与分工。创新金融工具,使财富的分配能够在不同阶层的成员之间寻找平衡,使土地资产通过制度安排实现资本化的过程,充分体现金融普惠和资本分享。有利于农民克服狭隘地域性的个人局限,丰富人与土地、人与人之间的全面依存,相互补充和促进。融资的需求在农村表现得更为突出。在农村,正规金融只能满足约 1/3的资金需求,其余需求依赖民间非正规金融。因此,发展农村金融应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实现土地有效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只有金融发展了,抵押、担保、信托、贷款等金融活动活跃起来了,土地规模流转和现代农业才能真正发展。

纵观世界,土地分化占有,并以此划定国界。遍览土地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有多少种文明范式就有多少种对土地的态度。就中国的现实而言,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所有的自信来自人民的自信。土地历史的沧桑弊端至疼,土地现实的警示历历在目:规模化经营。从制造业抽象出来的经营逻辑是否适合农业有待实践的检验。农业化生产与工业化生产遵循不同的规律,有着不同的边界和约束性,对土质、湿度、水利、气候、区位有着难以克服的天然依赖性。并不是笼统的集约、大规模的经营才是最好的,而应是因地制宜,在成本效率比约束下建立多层级的适度规模的经营体系,切忌食洋不化,食“美”不化。资本的逐利性。大资本介入土地流通经营改革,要谨防资本的逐利本性可能带来的掠夺和外部效应。不认识到深层次的结构性错配与道德性缺陷,势必会陷入新的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因此,资本与土地的结合,不能是自发的合作秩序,必须予以法制化并受到市场正当性的监管。城镇化的选择。中国的城镇化必定要走中国自己的特色道路,正如“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理论选择。一个近 14亿人口的社会主义农业大国所进行的关于城镇化、关于土地和“三农”的任何改革都注定是史无前例的。质量互变定律就提醒我们:国家越大,一个公民对自己国家的影响就越小,这个意义上的小国经验的参考性就越差。不回答这个问题,我们的行为就缺乏实践理性。

中国,一定是我们即将实现的共同新梦想的共同设计师,而不是亦步亦趋的学徒工。美国至少比中国历史上 7个朝代的历史还要短。那些所谓城市化率的参照数据、现代农业光鲜的学术标准,以及欧美的先进经验,都必须接受国情和制度差异的检验,必须在生产效率的提高和农业人口失业,资本的趋利和普惠分享,土地容载量的局限和农民身份转换的认同感,效率至上和民生优先,超前冒进和务实求成之间做出选择。

发展与稳定的均衡。土地流通不可避免地伴随着新一轮财富的再分配,如果造成新的身份分裂,聚集新的利益集团,催产社会动荡,滋生权力交易;制造实质“地主”的新温床、怀揣城市户口的新贫民、拥有住房的无产者,那便是本末倒置了。

未来实践将证明:只有当农民的平均社会知识占有量得到显著增加,只有当现代文明重新塑造了他们,只有当我们用资本作为纽带将农民和市场间接连接起来,我们才能在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使协作产生的资本内在的生产力变成社会的生产力,从而重建传统的涉农经济和个人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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