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中的伦敦,交响中的交响(2)

维瓦尔第一生写了超过两百首小提琴协奏曲,除了是小提琴地位提升的关键人物之外,更大有贡献于协奏曲这个形式。海顿也对弦乐深有创意想法,他除了是“交响乐之父”外,同时也是“弦乐四重奏之父”,当然有独到特殊的弦乐音色体会。

海顿早期的交响曲,其实就很像是以小提琴部为主奏写成的“大协奏曲”。所有好的、美妙的旋律,动人的表现,都被小提琴占走了。小提琴部有四把八把甚至更多小提琴,主奏与背后伴奏音量可以得到更好的平衡。

之后随着海顿在弦乐四重奏上的创作经验,他写的交响曲也就有了巧妙的变化。一方面是巴洛克式的对位法成分愈来愈淡薄,古典主义的调性和声效果取而代之;另一方面,主奏的乐部慢慢从小提琴扩大为整个弦乐部,大提琴和柔音中提琴加入,让主旋律的音域可以高低挥洒,音色上也有了不同的质地。交响乐在海顿手中进一步演化成“以弦乐为主的大协奏曲”。

这些早期作品中不乏动人耐听的乐段,跟后来大放异彩的“交响曲”毕竟个性上很不一样。真正启发音乐史“交响曲革命”的,其实是海顿后期的《伦敦交响曲》。

从一七九一年到一七九五年,海顿两度造访伦敦,大受欢迎。这五年间,他完成了十二部交响曲,其中包括了名声最响亮的《惊愕》、《奇迹》、《军队》等,这十二部就被总称为《伦敦交响曲》。

这批伦敦交响曲最大的特色,就是摆脱了原来“大协奏曲”的包袱。弦乐不再是理所当然的主角,弦乐以外的声部大幅提升其地位,常常可以和弦乐平起平坐,甚至彼此抗衡。换句话说,这些曲子有好多个主角一起歌唱舞蹈,名副其实“交响”融合。

十二首伦敦交响乐中的最后一首,是《伦敦中的伦敦》,昵称就叫“伦敦”。这首编号第一○四号,海顿作品集中最后一首交响曲,表面上看简单得很,四个乐章,快板、行板,然后接小步舞曲和间曲构成的第三乐章,导引至有精神的第四乐章。而且第一乐章的第一主题演奏完后,并没有第二主题,只是将第一主题移至A大调由木管吹出。

表面的简单使得这首曲子成为最常被误解、误演的名曲。大部分的指挥与乐团,都将这首曲子依照旧方法演成“大协奏曲”,却忽略了海顿精心设计的乐部变化。乐团编制不大,但两支长笛、两支双簧管、两支竖笛、两支低音管、两支小号、两支长号及一组定音鼓绝非弦乐的配角。海顿给了它们很大的发挥空间,遇到对的演奏,让这些乐部都充分发挥的话,我们就能清楚听到海顿给未来交响乐作者打开的宽广空间,并点头赞叹:“难怪贝多芬后来能写那样磅礴大气的交响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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