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17世纪30年代的清教徒移民浪潮(5)

整个17世纪,新英格兰只接收了21 000个移民,而总共有120 000人去了切萨皮克地区的弗吉尼亚和马里兰;然而,1700年,新英格兰的人口已经达到了91000,比那两个切萨皮克殖民地的人口多6 000。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寿命:在新英格兰,任何平安度过童年时期的人,都会活到70岁;再往南去,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活过45岁。新英格兰人更健康,一是因为他们所在的环境气候温和,蚊子不传染疟疾,痢疾几乎从不发生(一个早期移民吹嘘说,“新英格兰的一小口空气”好过“老英格兰的一大口空气”);二是因为与南方移民相比,他们受教育程度更高,财富分布更为均匀。

这里说说影响清教徒大移民结果的两个具有法律性质的关键决策。第一,早在远征队起航之前,温斯罗普及其同伴就获得了马萨诸塞海湾公司的所有股份,所以英格兰就没有留下什么股东机构通过分红或其他方式干涉大移民。第二,马萨诸塞海湾公司的执照和总部随着远征队一起转移到了新英格兰。有趣的是,伦敦没有留下执照副本。后来,伦敦的国王幕僚想改执照但没改成,因为不知道执照内容。我们听说,他们索要副本,但一份也没得到;执照最后还是改了。16世纪到19世纪,五花八门的特许公司——其中最著名的是东印度公司(East India Company)——在伦敦成立,开展外贸、实施殖民,马萨诸塞海湾公司是唯一一个把总部和执照都搬离伦敦的公司。

莫里森认为,搞不清楚“为什么选温斯罗普做领导人”,“他不是马萨诸塞海湾公司的原始成员,也跟哪个原始成员都没有任何关系。”他也不是上等阶层的成员,甚至不是富人(根据他所处时代的标准来看)。历史学家推断,他的性格和能力给组织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弗朗西斯·布雷默在给温斯罗普立传时提供了另外一个解释:选择“一个不起眼的萨福克绅士”领导远征队,主要目的是“让公司显得不重要”;但是,考虑一下远征队获得的大量财力、人力和物力,就会发现这个解释站不住脚。可不可能仅仅是因为,在组织者看来温斯罗普出身低微是一个优势?大移民前仅5年,清教徒培根写过“出身高贵不如勤奋努力”。

温斯罗普的同事并不怀疑这一任命的明智性:“愿意与公司一起移民的主要人员都同意,适合那个职位的人只有约翰·温斯罗普;没有他,他们就不去。”温斯罗普的领导似乎是共治式。可以肯定的是,他绝不是专制者——实际上,他当时因为管理松懈遭人诟病。副总督,一个比他年长十岁的老兵,甚至认为他“软弱可欺、太过仁慈”。因此,很有可能是他的直接下属在管理日常事务。他所领导的企业取得了令人惊叹的成功,说明他及其直接下属确实很有工作能力。马萨诸塞海湾公司之所以选温斯罗普做领导,好像就是因为今天所说的唯才是举——这是马萨诸塞海湾公司与后来的龙头企业的又一相似之处。领导选拔相对不在乎社会阶层的做法传到了殖民地,成为北美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一个特征。

17世纪英格兰清教社会不论出身唯才是举的特点,很好地反映在了“绅士与寒士”之争中。“寒士”的英文原文为“tarp”,指从底层晋升上来的海军军官,取名自“tarpaulin”,指为这种海军军官制作全天候航行衣的油帆布。“绅士”指因自身社会地位而获得海军授衔的人。在短暂的英国共和国期间(1648—1660),海军军官几乎全是“寒士”。在英国内战期间指挥清教陆军的奥利弗·克伦威尔,也有类似的做法,即从底层提拔军官。英国共和国的海军和陆军在战场上都表现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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