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礼拜,我感觉,不是正规的布道,只是简单的祈祷仪式而已,因此时长较短,致使若干教友心生不满,投诉至“教士督导办公室”。负责人尼特牧师把我叫去问话,及至见面,他竟然如我一般显得十分尴尬。
他问我该如何回复那些心存不满的教友,我说,告诉他们我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助理牧师,于经文无补的话不愿多说而已。尼特听了,善意地提醒我:讲道至少应该超过20分钟,随后他便转身离去。
尼特牧师是虔信主义之正统派的化身,而格罗尔德牧师则代表自由派,两人观点或许相左,但和谐共处、合作愉快,无论何事皆可圆满达成。这间地处圣多玛斯神学院对面的小教堂,虽平淡无奇,却也成就斐然。
数年之间,只要周末无事,我都会折返根斯巴赫为父亲顶班工作。此外,每周3天的晨课结束后,从11点到12点,我都要带领男孩们上坚信礼课程。我尽可能地为孩子们减轻课业,让他们的心灵与精神享受轻松和愉悦。课末最后10分钟,我会引领他们朗读《圣经》及赞美诗,希望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他们的人生。我的目标是把福音的真理植入孩子的心灵和思想,让教义的星星之火照亮孩子们的心灵,为他们筑起未来抵御反宗教力量之坚实长城。我试图唤醒他们对教会的爱、对礼拜仪式精神抚慰的渴望。我教导孩子们,在遵从传统教义的同时,也要坚信使徒保罗(PaultheApostle)之言:基督精神所栖之所,皆有自由。
庆幸的是,我获悉,当年在孩子们心中撒播下的星星之火如今几成燎原之势。他们感谢我将基督教的基本原理以欢乐却又理性的方式根植其心。这种方式非但无害,反倒效果奇佳,以至强化了他们的宗教信仰。从讲授宗教课程开始,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确实子承父业,有几分善为人师的素质。
在圣尼古拉教堂工作期间,我的月薪有100马克,不多不少,够我开销了,因为圣多玛斯宿舍的食宿特别便宜。
这份工作的一大好处就是,我有时间钻研学问和研习音乐。两位牧师惠许,我在春秋两季孩子们放假时可暂离斯特拉斯堡,不过我得找到布道者替我顶岗。可事实上,即使找不到人,他们也会为我代班。因此一年下来,我可以休假三个月,一个月在复活节之后,另外两个月是在秋季。春假,我通常都去巴黎,继续追随维多尔学习音乐;秋假,我一般回到根斯巴赫看望父母。
数次前往巴黎,我结交了许多真挚好友。初识罗曼·罗兰 大约是在1905年。一开始,我们仅以音乐家的身份相处,后来逐渐喜欢上彼此的人格特征,于是成了要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