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独家垄断给社会带来的成本是极其巨大的。仅仅按照《战略》提供的数据,中国国际长途电话的平均单价为每分钟29元,等于美国的6倍。以1997年中国国际长话业务150亿人民币计算,那么我们知道如果这些国际长途全部从美国打回中国,按照美国的平均国际长话费收费,只需要25亿元就可以完成同样的通话量。换言之,仅此一项,中国消费者为中国电信垄断支付的成本就高达125亿元!再按照资本产出率(3∶1)计算,为了产出125亿元的可与电信国际通话竞争的电信产品和服务,需要大约375亿元的总资产。静态而言,凡在375亿元之内、能够提供可与中国电信国际长话业务竞争的“重复建设”投资,都是合理的。这个数目,比起全国广电有线电视联网的总投资来,差不多高出整整一个数量级。这其实是说,由于电信垄断的社会成本过高,实际上给予潜在进入者一个极大的补贴。潜在竞争者重复建设的“浪费”,实在源于垄断者给社会增加的成本。要减少社会的总损失,只有开放市场开放竞争。这个道理,适用于分析任何垄断和重复建设并存的领域。
开放竞争、通话成本和电信业务扩展
开放电信竞争的一个最直接的结果,就是通信费用下降和服务水平的提高;而消费者单位通信成本的下降,又刺激市场对电信需求的上升;最后,不断扩展着的电信市场将“摊薄”因为增加竞争而导致的“重复建设成本”。这就是说,动态来看,增加电信竞争带来的重复建设,其固定成本可能随着电信业务的扩展而更容易地被分担。
关于竞争降低电信收费的效果,几乎在任何开放电信竞争的地方都可以看到。不过,最清楚显示这种竞争降价效果的,还是率先开放电信竞争的美国。人们通常以为美国开放电信竞争自1980年中期始,但是文献表明实际上还要早得多。早在1959年(当时美国电信市场还是AT&T一统天下),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就批准了一些大公司利用微波技术建立自己的通信网络的请求。10年后,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把这一许可扩展到了允许设立新的电信公司,来向没有能力自行建网的公司提供微波电信的服务,后来著名的MCI公司由此应运而生。到了20世纪70年代中叶,对AT&T独家电信垄断的攻击风起云涌。MCI甚至未经联邦通信委员会的批准(并通过法庭裁决战胜了联邦通信委员会试图制止的意志)就擅自向市场提供普通的长话服务。几乎同时,联邦通信委员会这一权威机构本身也有步骤地推动电信开放,例如强制电话公司必须允许顾客自行选择相关的通话设备,而这个市场过去历来由AT&T一手把持。1974年下半年,美国司法部依据反垄断法起诉AT&T在经营长途、市话和电信设备市场上的独家垄断。经过长达8年的诉讼之后,法庭于1982年做出了对美国电信史具有长远影响的判决:将市话业务从AT&T中独立出来,并且分成7个独立的地区贝尔公司(小贝尔)来营运。这一“肢解”决定从1984年1月1日执行,从此,地区贝尔公司经营市话和地区性长途,AT&T经营长话、设备制造和贝尔实验室。美国电信业从一家独霸变成了一个多家“分立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