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益是政府自有的资产收益。政府拥有资产,就有收益,这没有什么特别的。各国政府多多少少都拥有资产,也多多少少都享有资产收益。至于政府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的地位,那是由历史、传统和法律架构决定的,反正政府资产的数量多、质量好,收益高就是了。我的看法,中国特别的地方不是政府拥有资产,甚至也不是政府拥有的资产比较多,而是在历史形成、尚未改革的现存法律框架里,政府可以在公益用途之外的广阔领域,动用征地权把农民集体的土地变成国有土地,再在已经相当发达的国有土地市场上,实现这部分土地资产的收益套现。
这套学问说来话长,怕要写完这个货币系列另找机会与感兴趣的读者细细切磋。这里提醒一句,当人们把问题冠之以“土地财政”的名目时,可能忽略了土地问题对宏观经济更为重大,也更为敏感的影响。可观察到的现象是,征地权的实施不但把一块非政府的资产变成政府和国企的资产,而且成为政府和国企大手借贷的支点,构造了颇具特色的中国货币创造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说起来,上述认识产生于2004年的一次调查研究。那年我刚把前一年到耶鲁法学院访问时开始的关于农地转让权的研究报告完成,中心也举办了个专题研讨会,同行鼓励我继续深入。恰在那个时候,“宏观过热”卷土重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刘鹤要中心老师作点儿调研,提供一些分析。于是我和卢锋等几位同事同学去了昆山、宁波、常州、芜湖、蚌埠和长沙,东看西看,问来问去。回来后消化调查所得,同天天看宏观的宋国青讨论,最后形成一份研究报告,送刘鹤那里交卷。我自己感受最深的地方,是此次调查在常州看“铁本事件”,在当地第一看守所与已遭牢狱之灾的戴国芳长谈了4个小时。事后回顾,如果没有那次经历,我不会对所谓的宏观经济问题有今天这样的关心热度。
那次调研的主要收获就是认识到“土地财政”有更大的宏观影响。不记得我们那份报告发表过,今天时过境迁,不妨引几段7年前写下的文字以飨读者。“调查发现,在我国现行土地制度下,建设用地的供给是社会总投资形成的重要条件。一般而言,建设用地的增加直接增加了机构和个人的自有资本金,从而增加了投资的本金;然后,经过土地的评估和抵押,又扩大了这些机构和个人的信用,把更多的银行信贷动员为社会总投资。反过来,建设用地供给的减少同样对信用规模产生紧缩性影响。我们把这个经济流程称为‘供地融资’。”
描述之后,是我们的理解:“在中国现行土地制度下,政府供地却类似投放货币。第一,相对于可出售建设用地的巨大市值,政府征地的直接成本非常微小,实在与发行‘低成本、高面值’货币的原理非常相仿。第二,‘土币’本身具有财富储存的功能,在高通货膨胀预期下,‘土币’的财富存储功能甚至优于货币。第三,在供地融资的经济流程里,‘土币’可以抵押借贷,从而把银行存款动员为投资。”
接着点到了我国货币供给的特色。“在我国并行于货币发行权的,还有独具特色的政府供地权。虽然人们还不习惯将政府供地与发行货币并列考察,但是在实际经验方面,城市化加速推动的国民经济增长早就体现出‘土币’的作用和威力。我们观察到的基本格局如下:扩张经济时期,中央政府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与松动银根的同时,实际上还大幅度松动了‘土根’——也就是显著扩大审批征地的规模,并对地方政府在竞争压力下增发‘土币’的倾向眼开眼闭;紧缩经济时期,中央政府在收紧银根的同时,还运用‘冻结批地’、‘集中土地审批权’等办法,实际紧缩全国供地总规模。”
这里的“土币”和“土根”,相对于货币和银根而言,意在引起对特定制度结构下货币运动的关注。不料“土根”一词倒流传开来,演变为今天还有人在用的“地根”。不过,在政策选择方面,我们当时并不赞成——今天还是不赞成——通过行政命令控制土地供应量来实现“宏观调控”。个中理由,也要另外再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