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协议(2)

针对英国酿酒公司的新传票让一切重归审理之中。就在这之前,《星期日泰晤士报》对当时的和解协议,在首页做了一版的批评报道,题目是:《一磅肉价值几何?》(What Price a Pound of Flesh?)[2]。依据普雷维特—培智备忘录的观点,这的确是一个例外,但说明不了什么。有关反应停的报道,暴露了一个法律灾难和当下新闻业的短板。

初秋,菲利普·奈特利带回了第二针强心剂。他一直在密切关注英国酿酒公司的动向。他们和另外389个晚些时候起诉的家庭进行了秘密谈判,这些家庭怕极了,对方律师警告说,但凡给报纸泄露一点儿风声,就一个子儿也别想拿到。其他人还被告知,他们会丧失手中的法律援助证书,进而无法从公共基金那里得到援助。

好在奈特利已经赢得了一些人的信任,手法和他对菲尔比的调查如出一辙。他属于粘液质[3]的那类人,但他走进我的办公室时却显得非常激动:“我们就不能做些什么吗?他们大多已准备签字了,赔偿金额只有1969年受害家庭的一半,1969年的一半啊!”

今年(1972年)早些时候,一位成功且自持的梅费尔艺术商人大卫·梅森曾引发过一阵短暂的震动。他拒绝和其他受害父母一道,接受一个325万英镑的信托基金。而英国酿酒公司提出,他们的赔偿报价取决于所有受害家庭都能全盘接受。

受害父母的初级代理律师金伯·鲍,以及顾问御用大律师詹姆斯·米斯金接受了这个条件。梅森则拒不接受。对他来说,这简直就是施舍,而且是吝啬的施舍。受害父母的律师团将梅森告上法庭。作为受害儿童的诉讼代理人,他和另外五个家庭被法官辛科利夫从本案中剔除。这就意味着,孩子们在法律上的赔偿决定权,交到了一个无遗嘱财产管理人的手中。

这个决定稍后被高院的丹宁勋爵[4]推翻,所有受害人也借此获得了拒绝英国酿酒公司的权力。不过,丹宁赋予的自由和接下来数月的谈判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沉默背后强加于人的,是对法律的蔑视和恐惧。一份霸王协议即将诞生。

“1969年的一半,”奈特利说,“普雷维特和培智已经证明,1969年的全额赔偿不及所需金额的一半。这个全额赔偿已经打过四折,现在还要在这个基础上再减去一半……”结果真是这样的话,一个无臂的小姑娘长到十几岁时,只能依赖不超过6 000英镑过活。这区区的6 000英镑是够支付特殊护理的费用,还是能抚平孩子的痛楚,或是换回失去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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