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我们本有机会阻止默多克。午夜前5个小时,《星期日泰晤士报》的记者工会几乎就要向法庭申请法院执行令[11],这会迫使政府将交易案提至反垄断委员会。《公平交易法》规定,报纸收购原则上都要经委员会受理。如果默多克坚持收购,他需要就自己的国际交易、媒体交叉所有权和诚信记录等事宜进行公开作证,汤姆森集团也需要为自己捏造的公司赤字辩护。届时,所有的问题都会抛给默多克,报纸也能重见天日。晚上11:00,工会以超过100票的否决票推翻了提案。一切又回到了现实。
14名来自“掘墓人社”(Gravediggers’Club)的反对者称,如果有我的领导,也许结果会有所不同。作为《星期日泰晤士报》主编和执行委员会主席,我并不是工会的成员。不过我相信他们的判断。我也确实向印刷工会提供过手头的财务报表。如果他们决定选择申请法院执行令,这些报表可供会上讨论、准备证据之用。只是,我从未试图说服任何人为此投票。
事后证明,这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汤姆森集团提交给政府的数据,与董事会和华宝银行拿到的财产说明书不尽相同。他们通过卑劣的手段,让《星期日泰晤士报》摇身一变,成了一家亏损的公司。早知如此,我势必会改变当初的立场。事情的细节将在下文交代,请读者们自行评判。
当时,我决意坚持内部斗争,避免公开冲突。《苏格兰人报》现任主编马格努斯·林克莱特,过去是“掘墓人社”的一名领袖。他曾撰文表示,对我的决定感同身受。他的这份大度,让我十分感激。
正如梅特兰所说,悠悠往事亦是遥遥来日,史学家却很难铭记眼下的事件。现在看来,当时下定这番决心是正确的:汤姆森集团,特别是集团英国执行官戈登·布伦顿和泰晤士报业公司董事长兼总编辑丹尼斯·汉密尔顿,一心要把《泰晤士报》和《星期日泰晤士报》捆绑卖给默多克。二人都曾供职于这两份报纸,他们身上趣味相投的特点,对《泰晤士报》的主编产生了不利影响。
我与威廉·李斯-摩格[12]通力合作,多少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我们从默多克那里得到保证,确保了编辑工作高度自由。我们又将目光投向另外一边,作为《泰晤士报》的第二大潜在买家,《每日邮报》也是一个威胁。他们的报价比默多克还要高出800万英镑,而且态度坚决。(约翰·葛里格在他1993年出版的《泰晤士报报史》中称,罗瑟米尔勋爵[13]向他亲口确认了上述事实。)
我们到头来发现,选择与默多克同行,才是最大的危险。这并不是因为信赖他的缘故。事实是,即将卸任的董事会和编辑都曾以为,我们束缚住了他的手脚,把他投入了坚固的城堡塔楼。牢门的钥匙,其中一把掌握在一群正直的人手中;余下的,托付给了至高无上的议会。然而,默多克却能像霍迪尼[14]一般,轻而易举地抖落身上的枷锁。他的奸诈诡计,相较于詹姆斯一世时期的政治家,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一切又是如何发生的呢?且听我娓娓道来。
事实证明,建立在道德假设基础上的制度是脆弱的。一个执著、聪明的人,能轻易捅破这层窗户纸。我与《泰晤士报》的决裂充满了唐突和痛苦。默多克也展示了他波希米亚式的炒鱿鱼[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