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某一些例子而言,我们可用很方便可靠而简单的方法,换言之,即我们用什么方法测定被干涉的意向,现在也可用该方法来测定干涉的倾向。说话人用了错字后,我们便加以查问,他于是更正其原来所要说的字。例如,他说:“啊!它可惨过—不对,它可再过一个月。”其干涉的倾向也可由他提出。我们可问他何以先说“惨过”呢?他回答说:“我想说的是这是一件惨事。”在另一例子中,说话人用了“发龊”二字,说他本来想说这是一件龌龊的事,但是他控制了自己,而以另一种方式表示。其干涉的倾向正如被干涉的意向,昭然若揭。这些实例的起源和解释,都不是我们所能凭空捏造的,我之所以采用这些例子也有原因。但是就这些例子而言,也须有他人帮助,才可能给予相当的解释。我们必须问说话者为什么会有这种失误,问他能否加以解释。如果没有这一问,他也许会轻易地略过,而不去寻求解释。然而一经查问后,他就会将心中出现的第一念头告诉我们。可见这个小小的帮助及其结果,早就构成精神分析,形成我们所要讨论的精神分析的雏形(prototype)。
然而,不知我是否过分疑虑,竟害怕你们刚开始懂得精神分析的概念,即在你们内心立刻产生了一股抗拒的念头。你们不以为失误者所告诉我们的话不会是可靠的证据而提出反对吗?你必然以为,他理所当然希望合乎你的要求,将他失误的原因解释给你听,因此,他会将他所想到的第一个念头告诉你。至于其错误是否确实如此,我们都没有相当的证据。也许确实如此,但也可能不然。他也许还会想到更符合我们要求的解释。
很明显,你们在内心里十分看不起心理的事实。假使有人将某一物质确定其某一成分有某些重量,例如若干分克等,他可由这个重量得到某一结论。你以为一个化学家就会因为有人提出孤立的物质也许有其他重量,而对这些结论有所怀疑吗?无论什么人,都明白那物质只有这个重量,绝不会有别的重量,因此在这一事实上建立起进一步的结论而无所疑。然而一谈及心理的事实,一谈及某人受质问时只想到这念头,而没有其他念头,你们便不愿意信以为真,总以为他或许另有其他念头。其实,这都是你们不愿放弃心理自由的虚妄想法。在这一点上,我可十分抱歉,我和你们的见解完全相反。
现在你可能会打断我的话,并提出另外的一个抗议。你会说:“我们了解精神分析当中有一种特别技术,能使被分析者解决它的问题。例如那餐后的演说者请大家起来打喷嚏以祝客人健康。你说这干涉混淆的意向在于取笑,这个意向显然和敬客之道互相冲突。然而这只是你的解释,你是以和这个‘语误’无关的观察作为根据。假使你问那说错话者的意见,他不仅不相信他有侮辱客人的意思,而且正好相反,他会极力否认这个意思。为什么你面对这个坚决的否认后,还不放弃你这个无法证明的解释呢?”
不错,这次你们的反驳看来是强而有力的。我可以想象那位不相识的演说者,他也许是那个荣誉客人的助理,也许是个新进讲师,一个前程远大的青年。我会催促他,问他是否知道自己内心带有不愿向他的主管致敬的情感。嘿,好个反应!他勃然大怒并极不耐烦地说:“你也质问得够了吧!如再多言,可勿怪我得罪你。你的疑心会破坏我一生的事业。我只不过是因为说了两次auf以致误把anstossen说成了aufstossen,这就是梅林哲所谓‘留置’的例子,背后绝没有其他恶意。你了解吗?够了!”这真是一种惊人的反应,一个确实强大有力的抗议。我知道我们不必和这个青年多方为难,但是我忍不住心中思忖,他说他的失误没有其他恶意,但他的态度却未免过分冲动了。他大可不必因纯粹的理论而如此暴跳如雷,大发雷霆,这一点你们大概皆会同意,然而你们却仍以为,什么是他所想说的,什么是他所不想说的,他自己总该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