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过失心理学
各位!现在我们不从设定好的事物开始,而先来进行一番探索。为此,我们将选取某些很平常、很熟悉但却常被忽略的现象。这些现象和疾病无关,因为它们在健康的人身上都可以观察得到。我指的是每个人都会出现的毛病,例如:有人想说什么话,可是却用错了词(versprechen),写的时候也会发生同样的情形,只是有时发觉,有时未发觉而已。或有时是在读书时“误读”(verlesen)某字,有时是“误听”(vehoren)了他人说的话等等,当然这不包括听力的机能性障碍在内。这种现象的另外一组是以“遗忘”(vergessen)为基础,但那不是永久性的,而是一时性的。譬如记不起一个非常熟悉、一看到就认得出来的人的名字;或者忘了自己的某一意图,后来又想起了,所以只是在某一段时间内忘了罢了。第三类中则没有一时性的成分在内,譬如误置某些东西于某处,以致无法找到,就是其中一个例子,这种情形我们不把它和平常发生的情形同样看待,因为人在这种情形下会因找不到东西而诧异或生气,这其中连带着某种过失,在这过失中又可看到一时情绪的因素,也就是说,人在相信某事的前后,已知道非真有其事。就我们所知,类似的行径形形色色,多得很。
在所有这些事件中,有某种内在关联可用德文“ver”开头来表示,所有冠上这一字首的字都是很普通的,这些字几乎都意指一种不重要的行为,通常都是暂时性而在生活上不具有重大意义的,具有一点意义也很少,大不了是遗失某物,包括具有实际重要性的东西。由此看来,我们大可不必为这些意外事件大费周章,这种事没什么好同情的。现在我要你们考虑考虑这些现象,但是你们可能会厌烦地提出异议说:“大至广大的世界,小至内心生活之间,有多少待解的谜,甚至在精神失常的领域里也有那么多不可知的事情需要说明,也值得说明的,你竟然把心思浪费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琐事上。除非你能告诉我们:一个人在健全的视觉和听觉下如何可能在大白天看到或听到不存在的东西;一个人如何能在突然间相信他最亲近的人竟然迫害他;以及用最巧妙的论题证明那连小孩都感到荒谬的幻想是真的。那么我们将乐于看重精神分析。如果只是研究说话的人为什么会说错,或主妇为什么忘记钥匙放在哪儿等等无意义的事情,我们倒不如把自己的时间和兴趣用在更有意义的事情上。”
我的回答是,请少安勿躁!你们的批评并没有切中要害,也不够中肯。精神分析诚然不能否认涉及平凡琐屑小事。其实正好相反,其所观察的材料就是经常为其他科学讥为平凡琐碎、平常、不重要的事件,或更露骨地说一句,简直就是现象世界(phenonenal world)里的废料。但是你们的批评却似乎以为,重大事件一定常有重要的表现。然而在某些条件下,某些时间内,很重要的事件难道就不会以琐碎、芝麻般大小的事件表现出来吗?这是可以很容易举出例证的。例如你们这些听众中的年轻人,如何知道自己已博得爱人的关心呢?难道一定必须等到她给你明白的表示,热烈的拥抱吗?或者你看见她抛给你一个眼波,给你一种手势,或和你握手一分钟之久—当别人对此毫无所觉时,你却已心满意足了,为什么?或者假使你是个侦探,正侦查一宗谋杀案,你会期望凶手在命案现场留一张写有姓名、地址的相片给你吗?你岂不是会以已有其人的蛛丝马迹即感到满足呢?所以微乎其微的记号也有其相当的价值,而不容我们轻率地忽视。由这些记号,也许可以发现更重大的事物。当然,我完全同意你们之以为人世上及科学上的大问题,有引起我们关心或感兴趣的优先权。然而你们假如决定终身从事于大问题的探究,也未必能得到确定性的解决答案。到了第二步究竟应该如何着手,便不免感到茫然无知了。就科学的研究而言,眼前如果有一条可走的路,便须向前起步。倘若你不抱任何偏见或成见,勇往直前,你也许可因一时的侥幸,或利用各事物彼此的关系(也包括小事和大事的关系),在纵使是很卑贱的工作上,而走出研究大问题的道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