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个观点,我希望你们对这些正常人的小过失能萌生研究的兴趣。我现在想先请问那些不懂精神分析的人,究竟如何解释这些现象?
他一定会不假思索地回答说:“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根本不值得解释。”他这句话究竟有什么意义呢?难道他以为小事便不能和其他事件发生因果关系,同时是可此可彼吗?无论何人在任何地方,若如此否认自然现象的因果律,就不免将科学的世界观(weltan schauung)抛诸九霄云外了。我个人可以向他指出,宗教观也不至于如此荒谬,因为宗教的教义认为,如非上帝的意志,纵使“一雀之微也不会无因落地”。我想我们这位朋友必然不愿将他的答案加以逻辑的引申而求得结论;他必然会让步说,自己如屈尊研究这些现象,便可立即获得相当的解释。这当然是由于轻微的功能错乱(functional disturbances),是精神表现的失调错误所致,这种情形是可以推求而知的。一个人说话如本来不错,但现在错了,那一定是由于:一、疲倦或不舒服;二、兴奋;三、注意于其他事情的结果。这是很容易证实的。疲倦、头痛或偏头痛(migraine),常会使人说错话。遗忘了专有名词也经常在这种情况下发生,有许多人因为不能记起专有名词,便预知偏头痛即将发作。一个人兴奋时,也常会用错字,或做错事。注意力分散或注意力太集中于他事时,常易忘记了所要做的及曾经计划的行动。在幽默杂志“Fliegende Blatter”①里的教授可以作为实例。他因为正在思索第二本著作上的问题,就忘记了自己的雨伞,而拿走别人的帽子。我们由自身的经验,也明白一个人如果正专心注意其他事,便会忘记了自己的计划或约定。
这理由似乎很容易了解,无可非议,但也许不能引起我们多大的兴趣。请更细心研究这个说明过失的理论吧。过失发生的条件,例如这些人所说的必要条件,并非完全是相同的。循环系统的疾病②,常是造成正常的机能失常的生理基础。兴奋、疲倦及烦恼等,则可视为心理失调的原因,由此便可以建构成一套理论。疲倦及烦恼会引起注意力的分散,而使人不能专心从事于某些行为。于是某事就很容易受到干扰而不能完成。神经中枢的血液循环如果有些问题或变化,也可产生相同的结果,即一样会引起注意力的分散。总而言之,由于器质性心理的原因而引起的注意力失常,乃是造成各种过失的主因。
然而这种解释仍然不足以对精神分析的研究有所帮助,而必为我们所舍弃。老实说,对于这个问题作更深切的研究后,便可知这个“注意力”说和事实不尽相合,至少也不能由此推知一切。我们知道,有许多人虽没有倦怠或兴奋,一切皆正常,但仍然有这种过失和遗忘发生。有时因为有了这些过失,我们事后才说是由于兴奋—只不过犯错的人不肯承认罢了。但是这个问题尚不止如此简单,因为注意力增强,事情并不见得即可完成。注意力减弱,也不见得事情即会失败。有许多动作纯为自动,不必加以注意也可完成。例如走路,我们也许不知道要往何处去,但却能走到目的地,而不至走错路。这至少是为我们所常见的。精擅演奏的钢琴家,不必思索也能弹出曲调。偶然的错误本就无法避免,但是假使自动弹琴可以增加出错误的危险,那么钢琴家因不断地练习而使弹琴的动作完全变成自动,岂不是最容易有这种危险吗?然而我们知道,有许多动作,不必予以特别地集中注意力,却最容易有辉煌的成绩;而如果刻意求其完满,不敢分散其注意力,反而会引起错误。你们也许会说这是由于兴奋的结果,但是兴奋为什么不能促进注意力集中于其所追求的目标之上,那就不是我们所能了解的了。所以,一个人如在重要的谈话中说出与自己所要说的话相反的字,则必然无法以心理、生理说或注意力说来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