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赵世家》:“吾闻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狐狸看起来珍贵不少,然祭祀官们顶多只要求“牺牲”纯色而肥壮,却无须想着法子搜罗其他的珍奇动物来制造新意、提升规格、表达虔诚,因理性告诉他们这只是一项传统仪式而已。所谓“刍狗”,就是祭祀时用草扎的狗来代替活狗作为祭品,它不仅只是个形式,还是个轻贱东西。据《庄子·天运》记载,刍狗在未陈列之前,装在竹箱中,用绣有文饰的盖巾覆盖着,尸祝斋戒之后将其送上祭坛。此阶段倒是郑重其事,而等到陈列完之后,它们便被丢弃,路人践踏它的头脊,打柴的人更捡了去当柴烧。祭祀归祭祀,生活是实实在在的。马王堆汉墓《帛书周易》曰:“东邻杀牛以祭,不若西邻之濯祭,实受其福,吉。”暗指东方的殷商杀牛以祭神,还不如西方的周国以薄礼来祭神,可以实在地得到神的赐福。
由于神无神权,鬼迷心窍的“鬼把戏”也就容易被拆穿,鬼的地位自然也就很尴尬。老子曰:“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此可代表贤达之见。宰我曾言:“吾闻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谓。”此足以代表大众之见。孔子曰:“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礼记·祭义》)鬼不过是生物之变态,对此,《墨子》严厉地批判道:“儒以天为不明,以鬼为不神,天、鬼不说,此足以丧天下。”殊不知孔子的意见要比一干“执无鬼者”保守得多,那些人甚至已经表示:“鬼神者,固无有。”(《墨子·明鬼下》)
鬼故事固然多如牛毛,但多数时候上不了台面。郑国大夫良霄死于政治斗争,据说他化为厉鬼复仇。郑国人就常以“伯有(他的字)来了”吓人。中国文化已注定有的人鬼混,有的人心怀鬼胎,有的人鬼头鬼脑、鬼鬼祟祟,有的人鬼吵鬼闹,有的人人小鬼大,有的人鬼话连篇,有的人尽出鬼主意、鬼点子,有些东西鬼斧神工,有些事情鬼使神差,有时碰上鬼天气,还不由得骂“真见鬼”……其实,诸位看官有时也会成为鬼,诸如小鬼、胆小鬼、吝啬鬼等。
鬼简直处处未见处处见,它是不真实或荒诞无稽的,它代表着一种逊于宗教精神的痴,中国人当中的酒痴、烟痴不正唤作“酒鬼”、“烟鬼”。中国人向来有小痴迷而无大迷狂,故一般没有肉食的禁忌,女人也不用戴着面纱(伊朗的女足队员们至今还戴着头巾踢球),夫妻可以过着宽松的性生活,因为西方意义上的上帝早早就进入退场状态。
上帝的淡出是否必定会带来人之唯我独尊与非人类之卑微呢?人虽贵,然尚有天道悬于其上,故不致冲昏头脑,得志张狂。由人与天道(自然)之相偕来统筹万事万物,并由此出发关照大千世界,中国人的哲学体悟就如此融汇于艺术之中。吕思勉发现“春秋时人以畜比君”颇感惊异,其实动物哪里轻贱,《列女传》说文王就诞在猪圈里,丝毫没有讽刺文王之意。又据里耶秦简,“狗”与“狼”皆是人名。再看近世画坛,齐白石之虾、徐悲鸿之马、李可染之牛、娄师白之鸭、黄胄之驴等等,活脱脱是中国人爱自然的心肠。这与图腾崇拜时代的画作大异其趣,或者说是天壤之别。如果庖丁再世,看官们该不会吝啬一句:“真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