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选择》第三章 职场中的第3选择(27)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合并的动机往往不是协同,而是自大。另一项大型研究发现,大部分合并与“首席执行官的傲慢高度相关”,“表现在媒体赞扬与补偿金上”。换句话说,是为了高层领导的地位与金钱。一个代表性的例子就是萨奇广告公司的历史性扩张。这家传奇广告公司在20世纪80年代试图成为“世界领先的专业服务公司”。这一目标促使它吞并了大量“既无实力又无激情的企业……正如莫里斯曾经说过的,‘光成功还不够,其他人必须输’”。但是合并热潮导致这家盛极一时的公司最后以倒闭收场。莫里斯自己后来坦言,“自大?是的,大概是吧”。

合并开始以后,领导们都说要实现协同;但大多只是谈谈,用来掩盖露骨的傲慢。这也是商界人士讨厌“协同”的原因。所有关于协同的兴奋与激动看起来都是虚伪的,所有人都知道,合并可以令高层领导获得“真正的、极多的、惊人的财富”,尤其当多数合并后的公司表现不佳“而领导们却从这些巨额的一次性支出中受益”的时候。只有当合并产生协同时才算成功,但是在来自两种不同文化背景的员工士气低落又担心失业的情况下,协同是不可能出现的,毕竟他们才是在两家公司的基础上创造第3选择公司的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研究将协同视为决定是否合并的首要而艰巨的标准。只有当我们能建立互补型团队、认清一方的优势是另一方的机会时,我们才会合并。

“协同是真实的,”彼得·康宁博士向我们保证,“它的作用是可以衡量或量化的。比如扩大经济规模、提高效率、减少成本、增加收益。”正如杰弗里·雷波特指出的,“协同对企业来说是一种策略转型,协同能创造出全新的业务和产业”。

确实如此。100年前,亨利·莱斯和查理·劳斯阁下在英国曼彻斯特的米德兰酒店大厅初次会面。你想象不出比他们两个更不一样的人了。头发斑白、留胡子的莱斯是一个磨坊主的儿子,作为一名熟练技工,他为英国陆军制造蒸汽起重机,以做事尽善尽美而闻名。身高6.5英尺的劳斯比莱斯高,年仅27岁的劳斯是一个富家子弟,父亲是男爵,他同时也是英国第一个拥有汽车的大学生。在爱德华时代的英国,他们之间隔着一道巨大的社会鸿沟,但是他们都热爱汽车。在那个年代,处于萌芽期的汽车仅仅是昂贵的玩物,而且安全性非常差。有3年的时间,莱斯一直在他的店里摆弄一辆法国车,并且确信他能造出一辆更好的汽车。他的哲学是“力求完美,精益求精,创新进取”。

随后出现的手制汽车给劳斯留下了深刻印象。这时的他已经开始了一项新的业务:在引领时尚的伦敦西区开了一家汽车展厅。他同样对展出的法国车不满意。因此,这位年轻富有的出资人和那位经验丰富的老技工决定创建劳斯莱斯汽车公司。

这就是有着第3选择思维的公司,它实现了高超技术和敏锐商业意识的结合。当莱斯努力制造世界上引擎最好的汽车时,劳斯灵感迸发,设计出银色的车身以及一项将业务推广到整个英国上流社会的宣传活动。1907年,第一辆有着闪亮外观和静音引擎的“银魅”(Silver Ghost)驶出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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