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成年人独霸的地方,里面玩的都是成年人的一套。也许正因为这样,我才在丢了饭碗之后坚持要开一家酒吧,它证明了我还是个派得上用场的成年人,是个响当当的男子汉,尽管我已经失去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和立足之地。我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曾经声势浩大的杂志撰稿人队伍还将继续缩水,谁让当今有互联网,有经济不景气,还有宁愿看电视或玩视频游戏的美国民众呢!那些家伙宁愿发条短信给朋友们,说一声“下雨天烦死人啦”!不过,谁要是想在温暖的天气里到一家凉爽又昏暗的酒吧喝几杯波旁威士忌的话,坐在屋子里玩应用程序可无法办到。无论什么世道,人们总要喝上几杯嘛。
我们的酒吧位于街道拐角,秉承着一种任意随性、东拼西凑的审美观,最大的特点是一副巨大的维多利亚式饮料架,那上面用橡木雕出了龙头和天使的面孔,在塑料材质大行其道的狗屎年代里,这个木制架子简直算得上一件奢侈品。说实话,除了这副饮料架,酒吧余下的部分则搜罗了每个时代最不上台面的设计:艾森豪威尔时代的油毡地板有着一条条上翘的边,看上去仿佛烤焦的面包;暧昧的木板墙好似直接从70 年代色情视频中照搬过来的玩意儿;几盏卤素落地灯仿佛不经意间借鉴了我在20 世纪90 年代居住的宿舍。奇怪的是,这堆不三不四的玩意儿最后却凑出了一间格外舒适的屋子,看上去不太像一家酒吧,倒更像一间疏于修缮的房屋。
这间酒吧还带着几分喜气,它与本地的保龄球馆共享一个停车场,因此当酒吧的大门摇晃着敞开时,保龄球馆里一阵阵稀里哗啦的声音便会随着顾客一起涌进门来。
我和妹妹给酒吧取了个名字,叫作“酒吧”。
没错,我们觉得自己玩转了纽约人的那一套—这个酒吧名是个俏皮话,没有人能真正找到笑点,反正不能跟我们一样心领神会,懂个百分百。我和妹妹想象着本地人皱起鼻子问道:“为什么你们酒吧的名字叫作‘酒吧’呢?”可谁知我们的首位顾客开口便说:“我喜欢这个酒吧名,就跟《蒂凡尼的早餐》里一样,那里面奥黛丽·赫本的猫咪就叫作‘猫咪’。”那是一位头发花白的女人,戴着一副双光眼镜,身穿一套粉色的运动衣。
从那以后,我和玛戈的优越感便一落千丈,这倒是件好事。